位置:首页历史专题>直隶试行区田法

直隶试行区田法

乾隆二年(1737年)四月,朝廷于直隶试行区田法。雍正四年(1726年),直隶巡抚李维钧在保定城内曾试行区田法。区田法始于商代伊尹。据王桢《农书》推车记胜元区田法,以每田1亩15步,每步5尺,计75尺;每行占地1尺5寸,计分50行;其长16步,每步5尺,计80尺;每行占地1尺5寸,计分53行。长广相乘得2650区,空1行,种1行,隔1区,种1区。留空以便浇灌,且可通风。除隔空外,可种662区。

有关“直隶试行区田法”的历史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