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历史专题>一八七一年帝国宪法
1871年德意志统一后颁布的宪法。宪法确定新成立的德意志帝国为联邦制的君主国家。根据此宪法,德国由二十二个自治的君主国,三个自治市和一个直辖区组成。宪法授予皇帝以巨大的权力。皇帝有权指挥帝国全部武装力量,签订国际条约、任免国家官吏。帝国宰相由皇帝任命,只对皇帝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