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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玛宪法

亦称《德意志共和国宪法》。德国资产阶级宪法。因1919年国民议会在德国魏玛城(Weima)r通过而得名。艾伯特临时政府镇压了柏林一月战斗后,于1919年1月9日通过选举,产生了由社会民主党控制的国民议会,取代了“工兵代表苏维埃”。2月6日,国民议会会议在魏玛城召开。内容是讨论、修改和通过国家宪法草案,产生国家政府机构。2月11日,艾伯特当选为总统,并组成以谢德曼为首相的所谓“联合内阁”。

有关“魏玛宪法”的历史故事

  • 1919年08月11日:《魏玛宪法》正式生效

    《魏玛宪法》(德语:Weimarer Verfassung)是德国魏玛共和国时期(1919年—1933年)的宪法,也是德国历史上第一部实现民主制度的宪法。它建立了一个议会民主制、联邦制的共和国。现今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宪法《德国基本法》仍保留着魏玛宪法的少许条文。1919年1月19日,德国举行国民议会

  • 1919年8月11日:《魏玛宪法》正式生效

    《魏玛宪法》(德语:Weimarer Verfassung)是德国魏玛共和国时期(1919年—1933年)的宪法,也是德国历史上第一部实现民主制度的宪法。它建立了一个议会民主制、联邦制的共和国。现今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宪法《德国基本法》仍保留着魏玛宪法的少许条文。1919年1月19日,德国举行国民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