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历史专题>第一国际共同章程
马克思起草的体现国际工人协会组织原则的文件。国际工人协会章程的最初文本是马克思在1864年10月用英文写成的,同年11月1日,经中央委员会批准为临时章程。在1866年日内瓦代表大会上,章程经过某些补充和修改,同附在章程后面的组织条例一起由大会批准为正式的《共同章程》。《共同章程》由序言和正文两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