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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的商业

定都天京后,太平天国根据“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及“凡物皆天父赐来,不须钱买”的原则,颁布了《待百姓条例》,实行“商贾资本,皆天父所有,全应解归圣库”的商业政策,在天京一度废除商业,全城军民的生活所需由圣库按定制供应。由于这种违反客观经济规律的做法,很难满足天京军民的需要,造成“物又渐乏,听人出城自买,于是逃者纷纷”。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太平天国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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