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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教重要礼仪。基督教以“神子耶稣之血净去诸罪”,信徒就“不复设祭缘罪”,“因其献本身一次作之矣”(《约翰上书》第一章第六节,《圣差保罗寄希伯来人之书》第七章第二十七节、第十章第十八节)。《马太传福音书》第九章第十三节说:“朕愿哀矜,并无祭祀。”上帝教不承认这种永久的赎罪祭。洪秀全一再批注:“是说人要好心方可祭祀,盖好心即是祭祀上帝,非诏人不用祭祀上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