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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部刺史

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为加强中央集权,把全国(除京师附近七郡外)分为交趾、朔方、冀州、幽州、并州、兖州、徐州、青州、扬州、荆州、豫州、益州、凉州十三个监察区域,称十三州部。每部设一刺史,总称十三部刺史。刺史以六条问事,官微而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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