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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瑪爾綽斯戩之姦

元順帝至元六年,春,二月,己亥,黜中書大丞相巴延舊作伯顔,今改。爲河南行省左丞相。詔曰:‘朕踐位以來,命巴延爲太師、秦王、大丞相,而巴延不能安分,專權自恣,欺朕年幼,輕視太皇太后及朕弟雅克特古斯,舊作燕帖古思,今改。變亂祖宗成憲,虐害天下。加以極刑,允合輿論。朕念先朝之故,尚存憫卹,今出爲河南行省左丞相。所有元領諸衛親軍并集賽丹舊作怯薛丹,今改。人等,詔書到時,即許散還本衛。’初,巴延既誅騰古斯,舊作唐其勢,今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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