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历史专题>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77年8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共一千五百一十人,代表三千五百多万党员。大会的议程是:华国锋代表中央委员会作政治报告;叶剑英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选举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大会通过了《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关于修改党的章程(草案)报告的决议》和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大会选出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二百零一人,候补中央委员一百三十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