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历史专题>多瑙河公约

多瑙河公约

多瑙河航行制度的公约。1948年8月18日,由苏联、保加利亚、匈牙利、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乌克兰七国在贝尔格莱德召开的多瑙河会议上签订。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多瑙河的航行是根据1921年7月23日在巴黎签订的《制定多瑙河确定规章的公约》,由一个“欧洲多瑙河委员会,和一个“国际多瑙河委员会”管理。“欧洲多瑙河委员会”由英、法、意、罗代表组成,其中三个是非多瑙河沿岸国家。

有关“多瑙河公约”的历史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