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全国工业复兴法”(亦译“全国产业复兴法”),是“罗斯福新政”最重要、最核心的法案,1933年6月13日由美国国会通过实施。为法案的实施,还于同年6月16日成立了“国家产业复兴局”,由休·约翰逊任局长。产业复兴法主要内容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由国家调节各企业主之间的关系。法案规定,将全国工业划分为十七个部门,各部门的企业主共同制订“公平竞争法规”,由总统核准后实行。这种法规总共有七百五十个。
工业复兴法
有关“工业复兴法”的历史故事
罗斯福的《国家工业复兴法》什么时候颁布的?其意义及历史作用是什么(蓝鹰运动)
罗斯福颁布《国家工业复兴法》,规定各行业企业制定本行业的公平经营规章,确定各企业的生产规模、价格水平、市场分配、工资标准和工作日时数等,以防止出现盲目竞争引起的生产过剩,从而加强了政府对资本主义工业生产的控制和调节·历史来源《国家工业复兴法》: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空前严重的经济大危机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