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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复兴法

即“全国工业复兴法”(亦译“全国产业复兴法”),是“罗斯福新政”最重要、最核心的法案,1933年6月13日由美国国会通过实施。为法案的实施,还于同年6月16日成立了“国家产业复兴局”,由休·约翰逊任局长。产业复兴法主要内容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由国家调节各企业主之间的关系。法案规定,将全国工业划分为十七个部门,各部门的企业主共同制订“公平竞争法规”,由总统核准后实行。这种法规总共有七百五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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