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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产业复兴法

美国“新政”时期的主要法案。1933年罗斯福总统对财政金融初步调整后,力图对垄断资本生产领域内的各个方面实行控制和调节。提出在政府监督和指导下,通过“公平竞争”,使产业部门自我进行调整,以避免盲目竞争,造成生产过剩。6月13日国会通过法案。据此,政府设立全国复兴管理局。规定各个产业部门成立协商委员会,拟定参加单位必须遵守的《公平竞争法典》,批准后,各企业间据此展开竞争。总统也有权制定工业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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