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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朱元璋的屠杀功臣,史学家们向来众说纷纭,智者见智。我不赞同他这种极端的做法,但是我理解他当时的处境和想法。
朱元璋一介布衣起兵,并且参加造反前饱受官府欺凌,做过和尚讨过饭,目睹了贪官污吏对百姓的压榨,见证了地主豪绅对贫民的盘剥,心里早年就埋下了对豪强们仇恨的种子。乃至1368年建立大明王朝时,首先让刘基、宋濂等制定了『大明律』,系统地对各种不法之徒进行法律约束。尤其对于官员,朱元璋更是毫不留情,在他执政的三十一年间,受到处理的大小官员不计其数,乃至于有时衙门里办公事的人员都凑不齐,可见其刑苛法严。
洪武年间涉及范围广、处理官员多的应该是“四大案”,即郭桓案、空印案、胡惟庸案与蓝玉案。前二者为经济案,后两案则是政治案。
郭桓,时任户部侍郎,被御史弹劾贪墨舞弊,侵吞公粮。在拿到证据后,朱元璋亲自过问,严查案官员。一时六部九卿,十三省通政司布政司几乎全部受牵。由于朱元璋曾下令,凡官员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者,剥皮萱草,在县州府衙门,以儆效尤。导致郭桓案审下来,受处分官员达数万人,处死官员也达数百人。由于一、二、三等数字常常被贪官们篡改,朱元璋下令,凡出入帐目,一律大写“壹、贰、叁、肆等”,沿用至今。
空印案。由于古时交通不便,朝庭的发文到达偏远地区时,有时需要数月。于是一些地方官与在京有司衙门协商,事先在空白文件上盖上印,完了有事再自己填上,省得来回跑长途,有时还误事。不料久之则行成惯例,京城衙门形同虚设。朱元璋知道后暴怒,立即组织人员查办。这次空印案处死、拘监、发配、免职的官员也达万人以上。
再说两个政治案。胡惟庸与蓝玉皆跟随朱元璋南征北战的开国功臣,洪武初年,宰相李善长致仕,举荐他弟弟的儿女亲家胡惟庸接任。胡接任后,非亲毋用,很快朝野遍是胡系官员,相权严重威胁到了皇权。在抓住胡的把柄后,朱元璋在很短时间内把胡党一网打尽,庸案受牵连达数万人,甚连已退休的开国第一功臣李善长也未能幸免。而正是由于此案中,相权不易驾驭,朱元璋便废除了丞相制度,改用内阁联合批蓝,这一制度延续到了清末。
蓝玉,少年即与其姐夫常遇春追随朱元璋征战,案发前封“凉国公”,被朱元璋称为大明之卫青、李靖。可他自恃位高权重,便骄奢淫逸,多行不法,地方官员及御史对他多有非议。乃至后来,因谋反被锦衣卫告发,朱元璋更是毫不心慈手软,灭其九族,受牵连官员达万余人。
据传说,太子标「一说太孙允」责备父亲刑法过苛,应该以仁厚治天下。朱元璋便把一根长满了刺的条扔地上,让朱标赤手拣起。朱标拣起后,手被扎得鲜血淋漓。朱元璋接过来拿利刃削去外皮后又让他拣,朱标领悟了。
我们也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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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伊始,百废待兴,不杀人何以立威,不立威何以治天下,天下不大治百姓何以安居乐业,鞑虏修的明史,不可全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