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鲁迅花了3500大洋,在北京八道湾胡同买下一个四合院,共有32间房,面积超过500平米。为了凑够房款,鲁迅卖了绍兴的祖宅,又向银行贷款了500大洋。他把全家人都接过来,四年后,他却被二弟媳赶出家门。
鲁迅当时已经在北京工作七年,他在教育部当科长,每月的月薪300大洋。虽然工资不能按时发足,但是他还兼带着交了八个学校的课业,所以他一月的工资水平可以得到350块大洋,换算成人民币大概一个月就在1.8万-3.5万之间。
按照鲁迅的工资计算,他一年的工资理论上就有4200元,再加上他卖掉绍兴的祖宅赚到2000元,向银行贷款500,他是有足够的的钱去购买这套超过500平米的四合院的。这间四合院,换算到现在,至少上千万,甚至可以到上亿的级别。
这座房子虽然算是兄弟三人和母亲一起的房产,但是出大头还是鲁迅,因为他的二弟周作人只是教育部的“临时工”,他的主业是北大文学院的教授。三弟在家,他基本上没有什么收入。大哥和二哥决定把家迁到北京,他自然同意。
鲁迅购买的这座四合院,房款是3500元,中介费175元,再加上修葺的费用,总共买下来就是4385元1角。
鲁迅交够房款,拿到房本和钥匙之后,他就写信让在老家的母亲、媳妇朱安和三弟一家一起来北京居住。
鲁迅购买的四合院是一个三进院落,他先让母亲和媳妇朱安住在第二进院子,让二弟周作人和三弟周建人,两家人分别住在第三进院子的左右两个院落,他自己就住在第一进院落的的厢房里。
看到这个安排会不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鲁迅不和自己媳妇住在一起,反而让她和自己的母亲一起住呢?这都是因为包办婚姻的过错。
鲁迅的媳妇,不是他想要娶的,而是她的母亲挑选了逼着他娶的。他不喜欢媳妇朱安,所以他从来都没有碰过她,就连新婚夜,他都睡书房,让媳妇一人睡新房。
鲁迅和徐志摩不同,徐志摩即便嘴里说着非常讨厌妻子张幼仪,却任何时刻都要她尽妻子的义务,徐志摩洞房花烛夜就同张幼仪成了真夫妻,但他却在张幼仪还在怀二胎时,非要跟她离婚。
鲁迅曾经问过朱安要不要回家去,但是朱安不想走。鲁迅想到她回家也无所依靠,所以就留她在母亲身边。如果不是后来遇到许广平,鲁迅这一辈子也就一个人过,因为不爱所以不伤害。
鲁迅他们一家人搬到八道湾胡同之后,家里三个男人都要去工作,长媳朱安不识字,所以家里的财政大权就交给了二弟周作人的日本媳妇羽田信子。
羽田信子是周作人在日本留学时,打扫屋子的女佣。她相貌普通但是性格泼辣,周作人被她迷得神魂颠倒,言听计从。周作人回国后,就接她到中国,和她结为夫妻。
对于弟弟的这段婚姻,鲁迅没有表示不满,但是也没有表示满意,只能说尊重弟弟的选择。羽田信子来到周家,基本上就是掌权人,她还把自己的妹妹介绍给鲁迅的三弟周建人,于是,他们家基本上就成了日本女人的天下。
鲁迅和周作人的工资加起来差不多就有600块,这些钱,鲁迅除了一点点买烟的钱,其他的全部交给弟妹羽田信子。一开始羽田信子还能公平地分配,但是时间一长,她就开始厚此薄彼,把家里的钱大部分都花在她和她妹妹身上。
600块钱在当时都能算上中产家庭的收入了,鲁迅一家能生活得很好,但是不成想鲁迅却还要时常去借钱度日,这都是因为羽田信子花钱太厉害了。
羽田信子在日本也算是贫苦人家的女儿,她本该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可是她来到中国之后,就好像奴隶翻身的感觉,花钱开始大手大脚。
出门她一定要坐小汽车,家里的所有用品都要到日本商店去买,被褥才用了一年就要换成新的,旧的就给仆人;她的孩子病了,也一定要用小汽车去请洋大夫到家里来看病。并且,她还明目张胆贴补娘家,她日本家里的花销和弟弟妹妹的留学费用,全部都用鲁迅的工资来支付。
鲁迅对于羽田信子的花钱的态度不满意,他偶尔抱怨了几句,羽田信子就对他不满,还故意挑起他们兄弟的矛盾。
羽田信子就跟周作人说,鲁迅时常悄悄来听他们夫妻的墙角,而且还常常偷看她洗澡。周作人听了这话,他居然不相信大哥鲁迅的人品,居然和鲁迅大打出手,还跟大哥写下绝交书。羽田信子就用污秽不堪的日语大骂鲁迅,逼他搬出他买的的四合院。
1923年8月2日,鲁迅带着妻子朱安,搬了出去。从此,鲁迅与周作人兄弟失和,义断情绝。后来,周作人看望母亲时,他再也不跟大哥说一句话。
1936年10月19日,鲁迅逝世。此时,周作人和大哥鲁迅已经断交13年了,他这一天都没有去看望哥哥,但是他却反复在讲颜之推的《兄弟》篇。若是当初他多给哥哥一点信任,不要什么都听媳妇的,他和哥哥也不至于断交。
不得不说,周作人娶了羽田信子或许就是一个错误,因为他堂堂一个大学教授,后来居然做了日本人的汉奸。
如果不因为羽田信子,他们兄弟二人不会分裂。三弟也不会受到媳妇的欺负,他们一家人也不用四处飘零,所以娶对老婆还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