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评:林冲的生死抉择,靠三个字逃出生天
在林冲上梁山之前,有三个贵人,帮了林冲三次大忙,救了林冲三次性命。
其中我们最熟悉的,当然是大闹野猪林的花和尚鲁智深,没有鲁智深一路暗中保护,林冲就会被董超薛霸害了性命。其次是小旋风柴进,在林冲走投无路之际,给林冲写了一封介绍信,让林冲到梁山入伙,没有柴进,偌大一个大宋朝将没有林冲的立足之地。
其实林冲在遇到董超薛霸之前,还有一次性命攸关,而且那次遇险,无论是鲁智深还是柴进,都帮不上忙。是开封府里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用三个字救了林冲一命。
此人便是开封府的“当案孔目”孙定。所谓当案孔目,就是负责林冲案件整理的一个案件审理人员。书中有交代,孙定外号“孙佛儿”,有一副菩萨心肠,平生最喜欢借着职务之便,救那些犯到开封府里的犯人,从孙佛儿手里活下来的死刑犯,不在少数。
要知道高俅和陆虞候定下让林冲持刀闯白虎节堂的毒计,目的并不是让林冲坐牢,而是要害死林冲,方便高衙内霸占林娘子,所以太尉府的爪牙将林冲扭送到开封府的时候,所控告林冲的罪名是“手持利刃,直入节堂”,这个在今天看起来不痛不痒的八个字,按照大宋律令,如果给林冲定罪,林冲马上就得被判死刑。
当时的南衙开封府,早就不是包青天那个为民做主的开封府,而成了为蔡京高俅草菅人命的开封府,所以孙佛儿这样不遵律令的小吏,反而成了好人。在一个所有规则都是为了害人的大宋朝,破坏规则的人就是好人,孙佛儿如是。
在开封府尹即将判林冲死刑的时候,孙佛儿前来找府尹,为林冲说情。
当然,世上没有无语无辜的爱,孙佛儿之所以为林冲说情,基于两个缘故:
其一,是孙佛儿调阅案件之后,觉得林冲的确是被高俅父子所诬陷;
其二,林冲的岳父张教头在开封府上下打点,虽然书中没有说直接给孙定送了银子,但开封府的小吏们拿了林家的好处是确有其事,不给林冲办点事说不过去。从这个角度讲,林冲的岳父张教头也是林冲的贵人。
什么样的道理,都不如张教头的孔方兄好用。相比之下,高太尉虽然有权,却并不舍得,也不屑于在开封府的小吏们身上下米,所以也就难怪开封府的工作人员都偏袒林冲了。
作为业内人士,孙定不仅了解林冲的案情,还知道府尹在想什么,所以他游说府尹的时候,并没有直接为林冲说话,而是站在府尹的角度,使出激将之法,说开封府是朝廷的开封府,不是高俅家的开封府,并指出府尹如果判林冲有罪,就是为虎作伥。
任何时候,衙门都是主官和下属商量着办事,那些来来往往的刀笔吏,往往能够左右主官意志。开封府尹开始斥责了孙孔目,但仔细一想,又觉得孙孔目之言有理,便询问孙孔目如何给林冲结案。
于是,孙孔目便和府尹合计,将高太尉控告林冲的“手持利刃,直入节堂”之罪,改了三个字,变成了“腰悬利刃,误入节堂”,这样一来,按照大宋律令,林冲就不必死了,而改判为“脊杖二十,刺配远恶军州”,让林冲就此逃出生天。
林冲也是体制内的老公务员了,但比起孙孔目,还是道行太浅。他被动在牢中等待,根本不知道就在刚才,自己已经在黄泉路上溜了一圈回来,也不知道孙孔目是他的救命恩人。
中国文字博大精深,在孔乙己那里固然只是之乎者也,在刀笔吏那里就能杀人救人。比如曾国藩向清廷奏报军情,写了四个字“屡战屡败”,有幕僚建议他改为“屡败屡战”,同样的四个字,意思马上就不一样了,从失败的丑态变成了坚强。
再比如“情有可原,法理难容”八个字,只要颠倒成为“法理难容,情有可原”,意思就会大不相同。从古到今,中国的刀笔吏玩弄的文字游戏,简直可以编成一本字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