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号的各位朋友:
见信问好!
我是贾雨村,被人认为是《红楼梦》中最腹黑的人物,实在不是一个光彩的角色。虽然祖上曾经入仕为官,但家中的根基早已耗尽,传承到我这一代,就只是衣食无着的穷书生罢了。
为了追逐功名利禄,我不惜凭借所谓“同宗同族”的骨肉情谊,低三下四去攀附“四王八公”中的贾家。其实,谁都清楚,我和贾府两院几乎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对此,甚至就连贾府的丫鬟侍妾都颇有微词,在第四十八回“滥情人情误思游艺,慕雅女雅集苦吟诗”中,王熙凤身边的大丫鬟平儿就曾咬牙骂道:
都是那贾雨村,什么风村雨村的,半路途中哪里来的饿不死的野杂种!
更可气的是,平儿的话说完,在场的贾琏和王熙凤却并没有反驳。由此看来,贾府从上至下,都不认为与我是宗亲关系,而只是雇佣关系。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是雇佣关系,为何不允许我中途跳槽,重新选择雇主呢?毕竟,选择都是双向的,老板有选择员工的权力,员工也有选择老板的权力。尽管,很多人都对我不予认同,但这的确是我的职业理念和准则。
接下来,我大致回顾一下自己的主要从业经历,看看从中可以吸取到多少借鉴。
第一任老板甄士隐
因为我“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虽然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出人头地,可在现实面前却连连碰壁。甚至于,我竟没有一处栖身之所,只能借住于葫芦庙中,依靠上街卖字勉强度日。
谁曾想到,幸运之神开始在此时眷顾我。由于一个人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这个人就是甄士隐。他是当地的乡绅,祖上也曾经显贵过。所谓乡绅,就是无官无职略有余财之人,大致相当于中产阶级吧。
我与甄家无亲无故,更没有什么深交,因为甄府就在葫芦庙的隔壁,所以我和甄士隐之间仅有几次点头之交罢了。
甄老爷的生活是安逸的,膝下一个幼女名叫英莲,被他视若珍宝。甄府虽然谈不上气派,倒也宽敞,还有几个仆人和婢女以供使唤。这样的生活,对于一穷二白的我来说,简直犹如天堂一般。
春秋时期的管仲曾经说过:“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句话,用在甄士隐的身上无疑是再恰当不过的,因为附庸风雅就是他唯一的爱好。
于是,他时常邀请我这个知识分子到府中闲谈,我们每次都把酒言欢,品评诗赋。尽管,我对于老甄的文学造诣和人生观点实不苟同,但为了那美味的菜肴和酒食,我却频频地违心夸赞,实在是有辱斯文!
久而久之,甄士隐竟然把我当成了人生知己。想来也觉得可笑,一个是甄士隐(真事隐),一个是贾雨村(假语村),我俩可不就是一对逗比。
在中秋佳夜时,我照例来到甄府蹭吃蹭喝。不过,这次我想赌一回大的,想向甄老爷索要一些盘缠进京赶考。不过,如何张口却着实让我思索了一阵,才终于有了主意。
在书中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中,作者曹雪芹这样描述到:
雨村吟罢,因又思及平生抱负,苦未逢时,乃又搔首对天长叹,复高吟一联曰:“玉在椟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
这句诗,虽是我对于自己人生的感慨,但主要目的还是想让甄士隐听到。果然,他专门将我请到了书房之中继续畅谈,并且鼓励我不可灰心失望,要鼓足信心入京赶考功名,追求自己的凌云之志。
眼见话题终于引了过来,我便顺势提出:
只是目今行囊路费一概无措,神京路远,非赖卖字撰文即能到者。
听闻此言,甄士隐当即就命人取来五十两白银和两套冬衣,表示愿意赞助我“买舟西上”和“春闱一战”。终于,我在半演半骗之下,筹措到了入京赶考的全部费用,告别了自己的第一任老板。
有人可能会质疑,甄士隐只是为你提供了第一桶金而已,你二人之间并无雇佣关系,他如何能成为你的第一任老板?
相信你们都看过赵本山和宋丹丹的小品《钟点工》,其中宋丹丹有句经典台词:“有人花钱吃喝,有人花钱点歌,有人花钱美容,有人花钱按摩,有人花钱唠嗑…。行!那就陪你再唠十块钱的!”
而甄士隐,显然就是那个花钱雇我和他唠嗑的雇主。不过,我的收费比宋丹丹要贵,她收赵本山五十块钱,我收甄士隐五十两银子。
玩笑归玩笑,继续往下谈。得益于甄老爷的资助,我在入京赶考的路上,还是非常感念他的大恩大德的。只是,由于我本性炎凉,很快就将这份大恩抛之脑后,否则也不会有后来的“葫芦案”了,眼见恩人之女甄英莲受辱而不施救。
第二任老板林如海
在甄士隐的资助下,我参加春闱竟然一举高中,不久便升任了知府,可谓是苦尽甘来,没有辜负自己的寒窗苦读。
尽管深受儒家思想熏陶,苦读圣贤之书,立志忠君报国,可那只是口头上说说,书本上写写罢了,从来就不是我的真实想法。我的内心世界中,只有“升官发财”四个字。
就任知府后,我为了“升官”,急于做出政绩,难免对下苛责,对上不恭,引起各级官员的不满;而为了“发财”,我贪墨银两,数额越来越大,终于不可收拾。在书中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中这样写道:
不上一年,便被上司寻了个空隙,作成一本,参他生情狡猾,擅纂礼仪,且沽清正之名,而暗结虎狼之属,致使地方多事,民命不堪等语。龙颜大怒,即批革职。该部文书一到,本府官员无不大悦。
被罢官后,我的内心“十分惭恨”。当然,“惭”并不多,主要是“恨”,恨自己没有显赫的家世和背景,否则人人贪腐,为何独我一人被罢。
为了舒缓心情,我想到了一句话“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于是,收拾行囊开始周游各地,当游玩到扬州一带时,因为感染风寒而在此地养病,停留了一月有余,致使身上的盘缠不继,只得开始寻找自己的第二任雇主。
在扬州一带,林家是世家大族,曾袭过列侯的爵位,到如今的林如海时已经是无爵可继,只能通过科举入仕。而林如海本人也非常争气,考中了前科的探花,出任兰台寺大夫,后又为扬州巡盐御史。
林家与“四王八公”中的贾家结成了姻亲,林如海迎娶了贾代善和史氏的嫡女贾敏为妻,生有一子一女,两个孩子的身体皆孱弱。儿子在三岁时就已经夭折,现今仅存一女名叫林黛玉,极受林如海的疼爱,只是还尚未开蒙读书。
在做好求职前的准备工作后,我制作了一份精美的求职简历,递交给了林如海,应聘他女儿林黛玉的家庭教师。
林如海见我的履历丰富,不仅是正途的科举出身,而且还担任过地方的知府。于是,他很快通过了面试,正式聘请我做了林黛玉的家庭教师。
一年后,随着林夫人贾敏的过世,贾母因为疼惜外孙黛玉无人照料,便要把她接入贾府中生活。自然,我这个家庭教师也马上面临着失业。不过,仁厚的林如海并没有冷冰冰的将我辞退,反而为我积极谋划。
当我得知“都中奏准起复旧员”的消息后,立即向林如海求助,而他竟没有丝毫的推诿。在第三回“托内兄如海荐西宾,接外孙贾母惜孤女”中,林如海表示道:
此刻正思向蒙训教之恩未经酬报,遇此机会,岂有不尽心图报之理。但请放心,弟已预为筹画至此,已修下荐书一封,转托内兄务为周全协佐,方可稍尽弟之鄙诚,即有所费用之例,弟于内兄信中已注明白,亦不劳尊兄多虑矣。
甚至于,林如海为了顾及我的颜面,还找出了一个合情合理的事由让我在投奔贾府时不至于显得太过寒酸和尴尬。林如海说道:
因贱荆去世,都中家岳母念及小女无人依傍教育,前已遣了男女船只来接,因小女未曾大痊,故未及行。
说白了,我岳母已经派船来接,你正好可以搭乘此船一同投奔贾府,还能美其名曰“护送未曾大痊的黛玉”。
能够遇到这样的老板,真乃人生大幸。我也正是受益于林如海林老板的这次引荐,才实现了人生的逆袭,获得了咸鱼翻身的机会。
第三任老板贾政
贾政,荣国公贾源的后人,贾代善的嫡次子,贾敏的二兄长,也就是我的前任老板林如海的二舅哥。对于此人,林如海的评价甚高:
谦恭厚道,大有祖父遗风,非膏粱轻薄仕宦之流。
由于长子贾赦承袭了爵位,故而贾政无爵可继,因此一心苦读,立志通过科举取试来延续家族的荣耀。不过,贾代善在临终前递交遗本,引起了皇上的体恤之情,贾政被直接授予了五品工部员外郎的职务。
由于贾赦不务正业,不思进取,越来越不讨贾母的欢心。所以,虽然长子贾赦承袭了爵位,但是荣国府的当家人却是贾政,也就是我的下一任老板。难怪,林如海不向大舅哥贾赦推荐我,反而向二舅哥贾政推荐。
据我侧面了解,贾政此人非常传统,甚至到了迂腐和死板的程度,几乎每天都是一副苦瓜脸,瞅谁都不顺眼。
凭着林如海的推荐,我在将林黛玉送到贾府后,终于见到了这个传说中的“政老爷”。在第三回“托内兄如海荐西宾,接外孙贾母惜孤女”中,这样写道:
雨村先整了衣冠,带了小童,拿着宗侄的名帖,至荣府的门前投了。
事实上,除了同姓贾以外,我和宁荣二府完全没有关联,之前在与冷子兴的谈话中已经提到过。但是,为了迅速与贾家搭上关系,我竟然以“宗侄”的名义来投谒贾政,真的应了那句谚语“人穷低三辈”。
贾政也没有托大,很快就接见了我,书中这样写道:
见雨村相貌魁伟,言谈不俗,且这贾政最喜的是读书人,礼贤下士,拯溺救危,大有祖风;况又系妹丈致意,因此优待雨村,更又不同。
因为我早已打探清楚,故而投其所好,在贾政面前表现出一副有为上进的好青年形象,之前的被罢官经历主要是由于入仕经验不足所致。于是,我当即就被贾政贾老板录用了,成为了贾府的员工。
贾府的势力果然非常强大,我很快就被补授了一个实职,就任应天府的知府。谁知,上任不久就遇到了一个棘手的案件,案情原本很简单,就是薛府的公子薛蟠因为抢夺一个女子而打死了冯家的儿子。
其中,薛蟠是贾政嫡夫人王氏的亲外甥,被抢夺的这个女子,竟然是我第一任老板甄士隐被拐卖的女儿英莲(香菱)。按理说,案情明朗后,我应该秉公断案,严惩薛蟠,救出英莲。
可是,为了在贾家、薛家和王家面前邀功,我借助“门子”之口,套出了胡乱了结此案的方法,之后还远远发配了那个自以为聪明的门子。在事情办妥后,我立即向自己的老板贾政报告,以表自己的忠心。
从此以后,我彻底被贾府接纳,并给予了合伙人的身份,经常出入贾府两院。甚至,我还被老板贾政树立为典型,每每都拿来教育他的儿子宝玉。不过少东家宝玉好像对我不太感冒,甚至还非常反感我所推崇的仕途经济,每次都是简单敷衍而已。
由于和贾政走得太近,所以使得贾府的其他人颇有微词。比如,大老爷贾赦就对我不冷不热,不阴不阳。虽然他并不是贾府的实权派,但毕竟是老板的亲哥哥,所以我不得不主动寻机改善与贾赦的关系。
听闻贾赦喜欢石呆子的二十把古扇,他安排自己的儿子贾琏去求购,怎奈石呆子完全不理会,无论如何都不转卖。贾琏还是太嫩,还是不够腹黑,不够歹毒,他竟然怏怏而归,被大老爷贾赦连打带骂了一顿。
我眼见这是一次拉近和贾赦关系的机会,于是立即出手,以“莫须有”的罪名将石呆子逮捕下狱,还查抄了他的全部家产。自然,那二十把古扇也到了我手中,立即就派人悄悄给贾赦送了过去。从此以后,贾赦对我的态度转变不少。
随着贾府对我的日益器重,我终于有机会又逐渐攀扯上了王子腾。
在我的第二任老板林如海过世后,林黛玉在贾琏的陪同下回南方葬父。再次回京时,陪同的除了贾琏以外,还有我,因为我从地方官升任京官了。
林如海过世后,他的叔侄旁系们都对林家的产业虎视眈眈。作为当地的地方官员,我自然是尽心竭力为贾家争夺财产,确保贾琏顺利接收林家的产业,为贾府带回一笔意外之财,强有力的保障了元妃省亲的顺利进行。别忘了,王子腾可是元妃的亲舅舅,自然对此极为赞赏。
第五十四回“史太君破除腐旧套,王熙凤效戏彩斑衣”中,王子腾荣升了九省都检点后不久就过世了。好在,他在过世前举荐我升任了大司马并协理军机参赞朝政,正式步入了朝廷重臣的行列中。
随着自己的官越做越大,当初那个呼风唤雨的贾府却越来越没落。于是,心性凉薄的我决心改换门庭,寻求更大的靠山,将目标选定为贾府的死对头忠顺王府。
第四任老板忠顺王
先帝在开创基业后,册封了跟随自己南征北战的有功之臣们,这些功勋世家以“四王八公”为尊。
所谓的四王,分别是指北静郡王、南安郡王、东平郡王、西宁郡王。而所谓的八公,分别是宁国公贾演、荣国公贾源、理国公柳彪、齐国公陈翼、缮国公石得开、镇国公牛清、治国公马魁、修国公侯晓明。
以上的“四王八公”,以北静郡王为首,属于是世袭罔替,其余各家皆降次承袭。随着后人们逐渐承袭爵位,这些勋贵越来越式微。为此,逐渐产生了怨愤之意。
由于秦可卿的特殊身份,“四王八公”的后人们借机发泄不满情绪。而贾府却又是买官鬻爵,又是逾制操办,一再挑衅皇权的威严。
作为“四王八公”的领袖,北静郡王竟摆齐仪仗,专程为秦可卿进行公开的路祭。在第十四回“林如海捐馆扬州城,贾宝玉路谒北静王”中,有过这样的描写:
自己五更入朝,公事一毕,便换了素服,坐大轿,鸣锣张伞而来,手下各官两旁相侍,军民人众不得往还。
以上情节不难看出,“四王八公”为了发泄情绪,为了给贾府张目,赤裸裸的表明他们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进退态度,暗中向皇权施压。
对于“四王八公”的旧有势力,新帝登基后采取了胡萝卜加大棒式的“又拉又打”策略。
首先,逐步进行分化瓦解,首先选定贾家。不仅同意元春入宫,还一步步升为了贵妃,希望能拉拢贾家。
同时,扶持忠顺王崛起,坚决对抗“四王八公”的势力,同样选定贾家为突破口。在第三十三回“手足耽耽小动唇舌,不肖种种大承笞挞”中,忠顺王因为伶人琪官而派人入府羞辱贾家,而且还只是一个区区长史官而已。
元妃过世后,贾府的没落之势更加明显,而忠顺王也更加得势嚣张。
我敏锐地观察出了其中的利害关系,主动联络和投靠了忠顺王,以这些年在贾府和“四王八公”阵营中搜集的罪证作为“投名状”,立即成为了忠顺王的马前卒,帮助他查抄了贾府,拔掉了一颗钉子。
不过,由于我投诚的身份,尽管帮忠顺王击败了贾府,但他却从来都没有真正信任过我,始终对我存有戒备之心。
结语
不可否认,在《红楼梦》中我是一个面目可憎的恶人,甚至有人形容我就是一瓶百草枯,沾染过的地方都寸草不生。
在撕咬完贾府后,我的使命自然也就结束了。或许,忠顺王也看透了我见异思迁的本性,为了防备自己也像贾府一样养虎为患,他果断出手将我发配流放。正如书中《好了歌》提到的那样:
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杠。
综上,就是我的人生经历和我的从业经历,不仅是对封建官场的诠释和演绎,而且对现在仍有警示和教育意义。
文史不假:“个人原创,欢迎评论转发,严禁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