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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羊祜《诫子书》:闻人之过,得己之过

    历史解密时间:2024/1/26 5:10:26阅读:3522

    对待他人之过,应该有什么样的态度,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三国至两晋时期的羊祜在《诫子书》中谈道:“无口许人以财,无传不经之谈,无听毁誉之语。闻人之过,耳可得受,口不得宣,思而后动。”羊祜坚持守正不曲,他希望儿子不传不可靠的说法,不听诽谤之言,听到别人的过失,耳可听嘴却不可说,仔细思考后再行动。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