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王位的继承制度,我国的继承制度基本从商朝确定下来。
1、商初,王位继承是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但以弟及为主。
2、商朝中后期,随着私有制的发展,私有观念进一步加强,父死子继逐渐取代兄终弟及。
3、实行父死子继以后,商朝后期,又逐渐实行嫡长继承制。所谓嫡长继承制,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容易理解,那什么是“立子以贵不以长”呢?王位的继承必须是妻所生的长子,不管他贤与不贤。历史上的商纣王就依据此规定,当上国君的。商纣王有两个同母的哥哥,长兄叫微子启。纣王的父母都想让微子启为太子,但有大臣据法力争,说:生微子启时商纣王的母亲为妾,生纣王时其母为妻,有妻的儿子在,就不能立妾的儿子为太子,虽然母亲是一个。
有关商朝的资料
商朝,又称殷、殷商,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朝代,是中国第一个有直接的同时期的文字记载的王朝。夏朝诸侯国商部落首领商汤率诸侯国于鸣条之战灭夏后在亳(今商丘)建立商朝。之后,商朝国都频繁迁移,至其后裔盘庚迁殷(今安阳)后,国都才稳定下来,在殷建都达二百七十三年,所以商朝又称为“殷”或“殷商”。商朝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先商”;第二阶段是“早商”;第三阶段是“晚商”,前后相传17世31王,延续600年左右。末代君主帝辛于牧野之战被周武王击败后自焚而亡。殷墟发掘,确证了中国商王朝的存在。商朝处于奴隶制鼎盛时期,奴隶主贵族是统治阶级,形成了庞大的官僚统治机构和军队。甲骨文和金文的记载是目前已经发现的中国最早的成系统的文字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