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初确立了王位世袭制度,由夏到商的王位继承,基本上是父死子继,而辅之以兄终弟及。由于严格的王位继承制度没有完全形成,在商代中期,连续发生“弟子或争相代立”的现象。到武丁以后,嫡长子继承制度才逐渐确立,王室内部逐渐趋于稳定。以王室为中心的众多贵族,他们有的是许多“旧邦”的旧族,而更多的是王室近亲不断建立的新宗,由此而产生“多子族”。这些新旧贵族,有的受封在外地建成侯伯之国,有的在王室担任各级官职。他们是商王朝的支柱,也是奴隶主阶级的主要组成部分。
复杂体制
商代的国家机构不断扩大,形成为相当复杂的体制。大致说来,在商王之下,地位最高、权势最大的有冢宰或师尹。稍次于冢宰而常置的高级官尹称为卿士,有司徒、司空、司寇、司马等,都是重要的政务官。他们各有僚佐,总称为“多尹”或“百僚”。在“多尹”以下,还有分掌各项具体事务的“多宰”、“小臣”,他们直接为王室管理各项具体事务。他们与“多尹”并列,合称为“百执事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