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则》一书为唐太宗的妻子长孙皇后所著。卷数有十卷、二十卷、三十卷等记载,按长孙皇后列传记载书中内容是采集古代女子卓著的事迹汇聚在一起。唐太宗认为妻子的《女则》“足以垂范百世”,于是下令印刷出版。贞观十年,长孙皇后去世,宫女把这本书送到唐太宗那里。唐太宗看后恸哭,对近臣说:“皇后此书,足可垂于后代。”并下令把它印刷发行。有些人认为女则的内容与后来的《女诫》等倡导三从四德的书籍相同,事实则不然,明朝仁孝皇后徐氏作品,“以教宫壸”的《内训》白底黑字提到:“有所谓《女宪》、《女则》,皆徒有其名耳。” 所谓《女则》徒有虚名,言下之意就是《女则》名不副实,“女则”不是“女”之“则”。《旧唐书》很明白地定义了长孙皇后所著《女则》的内容:“撰古妇人善事,勒成十卷,自为之序。”显然长孙皇后的《女则》不是女性的行为规范。长孙皇后所著的《女则》,至少在永乐年间还存留,只是不符合当时的女性价值观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