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历史专题>中国共产党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1926年7月12日至18日,在上海举行,简称四届三中全会。会议由陈独秀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报告,随后通过了《政治议决案》、《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关系问题议决案》、《农民运动议决案》、《职工运动议决案》等十三项议决案,会议还通过了《中共中央第五次对于时局的主张》。这次会议虽然也作出了一些正确的决定,但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却接受了陈独秀的错误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