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在天津静海县发生了一件惨案,7名高中女生死在了宿舍里面,这就是震惊全国的“镇海七仙女案”。
静海县位于天津市西南面,距天津市区40多公里,静海一中是当地最好的重点中学之一。
1998年12月的早上,学生们像往常一样出操、晨读。但是高三九班和往常不同,有8名女生都没有来上课,因为7名女生都同住113宿舍,估计大概是睡过头来,于是晨读完老师就让班长去宿舍叫一下她们。
当班长走到他们所住的宿舍门口,一大股的农药味扑面而来,她赶紧推开了房门,发现小小的宿舍里面,几名女生横七竖八地各自躺着。班长看到此场景,已经吓得魂飞魄散了,边跑边喊着救命,跑到了通知了宿管,然后跑去告诉了老师,宿管赶紧第一时间报了警。
警察赶到了现场,对宿舍也进行了封锁,法医到现场后开始对现场进行取证,看到眼前的一幕也觉得不寒而栗,眼前的场景可能让他一辈子都会记忆犹新,宿舍躺着的几名女生都已没有了生命体征。
宿舍一共躺了七具尸体,死状也非常地可怕,她们有的蜷缩成一团,面部表情扭曲,有翻滚到床下匍匐在地,双手还保持着抓地的姿态,甚至在地板上留下了清晰的抓痕。
她们嘴角还残留着白沫状的呕吐,死前大小便已经失禁,很明显在此前有个剧烈痛苦的挣扎。
桌面上还散落着没吃完的苹果、梨、切水果的小刀等。
宿舍一共8个人,一共发现了七具尸体,还有一个人是否还在,警察进行了初步的判断,怀疑幸存者有重大的嫌疑,并找到幸存者进行盘问。
孙亚宇,唯一的幸存者,据她所说,她早上醒后,就洗漱正常去出操晨读去了,其余她啥也不知道。一个人跟7具尸体度过了一夜,想起都觉得很恐怖。
案发第二天,法医的勘验结果出来了,7名女生均死于有机磷中毒,在女生的肠胃内、呕吐分泌物,以及水杯里都发现了剧毒农药——甲拌磷的成分。
7名女生同时毙命于宿舍,这起恶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县委领导,公安局领导都高度重视,敦促警方火速破案。
警方在全力侦办中,搜寻到了大量的线索,所有的线索指向都把矛头对准一个人,宿舍唯一的幸存者孙亚宇。
作案所用的农药甲拌磷,是一种高毒的杀虫杀螨剂,伴有臭味。因毒性强烈易残留,虽然2002年已经被禁用,但是在当时的社会上随处可以买到,短时间接触到甲拌磷,中毒者会出现恶心呕吐、瞳孔缩小、肺水肿、呼吸肌瘫痪等症状,不及时救治会迅速死亡。
女孩们都摄入了甲拌磷,几乎没有呼救的时间,就在痛苦中死去了。
警察在113宿舍里找到了有甲拌磷残留物的水杯,可以肯定的是投毒地点是在宿舍里。
法医在几个死者的饮水杯上都提取到了孙亚宇的指纹。同时,女孩的呕吐物中都有苹果、梨的成分,表明几个女孩在摄入甲拌磷后,可能因为气味太难闻,又吃了桌上的苹果,而削水果的小刀上也有孙亚宇的指纹,警方更加怀疑孙亚宇就是投毒者。
警方排查了静海县的各大售卖农药的门市,了解到事发前一天有一个女孩买过一瓶1斤的甲拌磷农药,当时售卖农药的售货员也指认购买农药的就是孙亚宇。
警方再次对孙亚宇进行审问,在这么多证据面前,孙亚宇否认了自己投毒的行为。而她告诉警方,真正下毒的是死去同学刘珊珊。
当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孙亚宇后,警方加大了审讯力度,然而她却说,她并不是凶手。真正的投毒者是7位死去同学其中之一的刘珊珊,孙亚宇与刘珊珊是最要好的朋友。
据孙亚宇交代,刘珊珊在97年9月刚开学就与班上的一名男同学早恋,她很喜欢那个男同学,但是谈了一年后,男同学就和她分了手,刘珊珊情绪很低落,一直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中,逐渐有了轻生的念头,在12月22日的时候,刘珊珊请求她帮她去买一瓶农药,孙亚宇开始不同意去买以为她想自杀,刘珊珊说是帮她朋友买的,孙亚宇信了她的话,就帮她去买了一瓶。当晚,刘珊珊悄悄地告诉孙亚宇她今晚自杀,怕自己一个人太孤单了,想让孙亚宇帮忙把同寝室的室友一起毒死,这样自己就有伴儿了。还让孙亚宇帮忙,如果喝了农药表现很痛苦的话,照顾下大家,怕声音太大引起别人的注意。
这么可怕的想法,孙亚宇居然答应了。
因为当时天津流行肺结核病,而刘珊珊的妈妈是恰好是一名医生。到了晚上,刘珊珊拿出装好农药的杯子,告诉室友们:“这是她妈妈专门准备的预防肺结核的药水,让大家都一起喝。”
都是些十七八岁的小孩子,哪里会想那么多,都把农药当药水喝了,期间刺鼻的农药味让女孩们不想喝了,看着刘珊珊自己先喝了,强忍着喝了下去,而孙亚宇却谎称自己喝过了,几分钟药效发作,痛苦不堪,而孙亚宇安慰大家良药苦口,还贴心地给大家拿水、削苹果。
就这样,几个花季少女不明不白地就这样被毒杀了,而孙亚宇却当没事一样,看大家都不动弹了,自己就上床睡觉了,然后第二天起床正常上课。
后来警方在宿舍搜查时找到了刘珊珊的遗书,其中写道:“我最好的朋友,好好活下去吧!我悲伤,我不想也不忍心让你陪我走。”“原谅我没有听你的劝,还这么伤你的心,今天的一切是我罪有应得,别恨我、别埋怨我……”
这说明刘珊珊确实有自杀的意图,但是并没有说要与室友共赴黄泉的想法,到底是刘珊珊的行为还是孙亚干的,现在死无对证,无法查证。
如果真如孙亚宇供述的那样的话,一个17岁的高中生,应该有正确的分辨是非能力,知道同学有自杀的意图,首先应该阻止或者告诉老师,更不应该成为别人的帮凶,这是无知还是心理有问题。
孙亚宇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她表现出来的冷漠让人可怕,是什么样的心理,7名同学死在一间房里,还能安稳地睡得着,第二天正常地上课。一般人真干不出这种事。
孙亚宇被静海县公安局批准逮捕,2000年,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审理,认为孙亚宇作为一名17岁的高中生,有正常的认知行为,知道农业的有剧毒,却未阻止室友投毒,这是一种“不作为的犯罪”。最后裁定孙亚宇犯故意杀人罪。但由于孙亚宇才十七岁,判处无期徒刑。
但孙亚宇却不认可法院的判决,觉得自己无罪,她给出的解释是投毒人是刘珊珊,自己只是知情而已,她多次上诉,但都被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除刘珊珊外的6名女孩家人提出的“每人25万元,共计150万元赔偿”,最后也被法院驳回,只按照每名女孩的年龄裁定死亡赔偿金。
其中,年纪稍长的4个女孩赔偿金均为5万余元;年纪稍小的2个女孩为4万余元。这笔费用由孙亚宇和刘珊珊两家的父母共同承担。
总的来说,不管是死去的7个女孩或孙亚宇都是一个悲剧,现在社会上未成年人犯罪比比皆是,所以加强青少年的心智教育是多么地重要,不要让这些孩子走向一条错误的道路。
(注:当事人系化名,情节稍作润色;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文章系整理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