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多谢诸位关心,【本头陀】感激不尽,我不过是个“狗屁配角”,能在《水浒》中出现,只能说明三点。
你听我说。
一,用俺的肉身,证明孙二娘“十香肉”的真实性。
孙二娘开的十字坡酒楼,江湖上一直流传着一句“坑蒙拐骗”的话,但更多的却是道听途说。
可是谁也不能证实这一点,也不能找出一个有名的人来做这个实验。
“十字坡上有一棵树,
肥肉做成馒头,瘦肉用来填江。”
这首儿歌,因我而成,因我而成,以我之身,来证实孙二娘与儿歌之真伪。
比如《射雕英雄传》,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五大高手,都需要在华山一决雌雄,才能在武林大会上脱颖而出。
在《水浒传》中,我是孙二娘的“华山论剑”之地,也是孙二娘在十字坡和十字坡上的一家网红旅馆,还有一道著名的菜,十里香肉馅馒头。
二,俺是来给武松,送衣服和装备的
武松这孩子,也是够倒霉的,在江湖上,他连一件像样的武器都没有,最早的时候,他的武器,就是一双从娘胎里就开始练拳的。
就算是和猛虎搏斗,也不过是用柴进家的一根破烂棍子,还没来得及搏斗,棍子就被打断了,好在他的拳头够硬,否则这场婚礼,就变成了一场悲剧。
就像《西游记》里面,孙悟空为了寻一件好武器,上九天,下黄泉,终于在东海老龙的手中,寻到了一根如意金箍棒。
我的真实身份,是东海龙王,是来给你送武器的。
只是,我付出的代价更大,结果也更凄惨。
“龙王”失去的只是“定海神针”,未来东海的潮汐,如果没有“指示牌”,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而我,却在被杀之后,将我身上的斗篷,还有那两柄沉重的铁剑,都送给了武松,甚至连那和尚的斗篷,都被武松用来隐藏自己的身份。
三,俺来证明好色没有好下场
《水浒》以男性为主体,以“江湖义气”、“杀戮”为主要基调。
英雄与美,只会有一次,绝对不会有任何的感情,就像是为了救金翠莲,鲁智深失去了自己的饭碗,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所以鲁智深的形象才会如此的光芒万丈。
为了增添情趣,里面还有西门大人和潘金莲有染,潘巧云和海僧有染,都是与我一样,违背人伦的。
特别是出家人,这种猥亵女人的行为,就该被社会所谴责,不然就是天理难容。所以,我要付出的代价,就像西门庆、海和尚那样,我要牺牲自己的德行。
因此,哪怕武松与孙二娘一战,孙二娘仅剩一件内衣,被武松两手按在胸前,也不可能将她生吞活剥,要不然,要付出极大的代价,这一点,在下便是明证。
不管江湖多么混乱,都是有规矩的。不守道义者,死;和尚贪财,那就是死路一条,这是这个世界的规矩。
你告诉我,我要付出什么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