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中有过一则记载:乐毅攻破齐国时,齐国官员受到燕军的生命威胁时,说了一句话,“忠臣不事二君,贞女不事二夫。”由此可见,在春秋时就有关于妇女贞操的观念。到了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始皇帝几次命人刻石的碑文上都留有要求女子守节的记录。到了汉代,崇尚贞节的观念又有了新发展。当时著名的经学家刘向编纂的《烈女传》中就有专门记录妇女节操的篇章。同时,汉帝还下诏在物质上奖励贞妇锦帛和谷物,并为之树立牌坊加以表扬。
可是,虽然统治者对妇女贞节不断倡导,实际上这种观念到了宋代还未形成普遍的风气。最有名的莫过于唐朝诸帝的公主们曾一而再,再而三地改嫁。即使宋代王安石和范仲淹也对此并不很看重。王安石曾因儿子有病,而做主允许儿媳再嫁。范仲淹也曾跟随母亲改嫁到继父家,并且在以后还将守寡的儿媳嫁给一位丧偶的书生。但是,自南宋开始,统治者对妇女的贞节要求便发展到了惨无人道的程度。
那时,若寡妇再嫁,不仅是一种奇耻大辱,还会备遭世人唾骂。当时社会上流行着一种邪说,若寡妇再嫁后,将来到了阴间,那么两个男人便会将其分割为两半。与此同时,民间还出现了一种名为“望门寡”的现象。望门寡即是男女有婚约,若男子不幸婚前病死,那么未婚妻则终身不改嫁,在新房为男子披麻戴孝地守丧。
到了后来,女子的公婆和父母竟要求女子披麻戴孝去男方家灵位前磕头,在抱着木柱成婚,然后和木偶照常举行仪式,这位妇女则要留在男方家生活。再进一步发展,则变为要女子以身殉夫,其目的仅仅是得到一块刻有使全家荣耀的“贞节可风”的匾额。同时,若女子守寡期间与男子私通,那么族长便会召集全族当众处死女子,浸猪笼便是其中的一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