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仁本,陕州河北县(今山西省平陆县)人。唐朝宰相,怀州司户赵玄极的儿子。义宁年间,负责诏令纂录。贞观年间,累迁殿中侍御史,奉命出使,迁吏部员外郎。唐高宗乾封年间,担任宰相,迁吏部侍郎,得罪右相许敬宗,贬为尚书左丞,罢知政事,卒于任上。
基本资料
本名:赵仁本
字:仁本
所处时代:唐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陕州河北县
逝世日期:670年
主要作品:《法例》
主要成就:唐朝宰相
人物生平
赵仁本,从义宁年间以来,朝廷的诏书敕令都由他亲手撰写抄录,每当遇到大事都心里暗暗记下,很为当时的人所佩服。贞观年间,累迁殿中侍御史。正赶上朝廷派遣一个御史出使远方,同僚们都互相推辞。赵仁本出列请求前往,对治书侍御史马周说:“吃了朝廷发放的俸禄,就要为朝廷的事不惜性命。即使要长途跋涉遇到很多艰难险阻,也不敢有所推辞。”等到回来以后,办事符合上意,提拔做了吏部员外郎。
乾封年间,多次升官担任东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衔。不久转任司列少常伯(吏部侍郎)、太子右中护兼正谏大夫,和之前一样担任宰相。当时许敬宗是右相,权势很大,赵仁本拒绝了请托,受到许敬宗诬陷,罢相,担任尚书左丞。咸亨初年,在任上去世。
参见《赵仁本墓志》墓志
亲属成员
《新唐书卷七十三表第十三宰相世系三(赵氏)》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