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丽新,女,汉族,1971年10月生,江苏无锡人,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现任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基本资料
中文名:蔡丽新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籍贯:江苏无锡
出生日期:1971年10月
毕业院校:苏州大学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人物履历
1990.09—1994.08苏州大学政治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94.08—1995.11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委办公室秘书
1995.11—1996.07共青团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委副书记
1996.07—1996.12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皮市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1996.12—1997.06共青团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委书记兼皮市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1997.06—1997.11共青团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委书记
1997.11—2003.05共青团江苏省苏州市委副书记
(1996.09—2001.12苏州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3.05—2006.06共青团江苏省苏州市委书记(其间:2003.09—2006.06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6.06—2007.01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7.01—2011.09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1.09—2015.06江苏省苏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5.06—2016.10江苏省网信办(筹)主任兼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2016.10—2017.03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7.03—2018.01江苏省淮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8.01—2019.12江苏省淮安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9.12—2021.02江苏省淮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20.01任)
2021.02—2021.0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21.03—2021.1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2021.11—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担任职务
中共二十大代表,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工作分工
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金融、国防动员、粮食和储备、能源规划建设、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规划建设管理、左右江革命老区规划建设管理、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办)、国防动员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粮食和储备局、生态移民发展中心、政府督查室。
分管广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广西北部湾银行、广西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协调煤电油气运等经济运行工作。
联系和协调财政部广西监管局、广西税务局、广西调查总队、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有关工作。
职务任免
2023年1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蔡丽新为自治区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