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静林,男,汉族,1964年6月生,安徽歙县人,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劳动人事学院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
基本资料
中文名:胡静林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籍贯:安徽歙县
出生日期:1964年6月
毕业院校:中国人民大学
人物履历
1992年-1994年,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副处长;
1994年-1998年,分别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企业司副司长(其间:1995年2月-1996年3月挂职任云南省保山地区行署副专员);
1998年-1999年,任财政部财产评估司司秘书;
1999年-2004年,分别任财政部财产评估司副司长、经济建设司副司长;
2004年-2007年,任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
2009年-2014年,任财政部部长助理、党组成员;
2014年-2018年,任财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18年-,任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
担任职务
中共十九大、二十大代表,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人物著作
胡静林长期以来从事国有企业改革和宏观经济理论研究及实际工作,工作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参与过多项财政、产业管理体制重大改革及宏观经济重要政策研究工作,著(译)有《国有企业改革和途径》、《人力资本和企业制度创新》、《金融资产评估》、《美国联邦政府预算》等多部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