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贺胜,男,汉族,1961年6月生,河北清苑人,天津医学院公共卫生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南开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兼),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教科卫体委员会委员。
基本资料
中文名:王贺胜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籍贯:河北清苑
出生日期:1961年6月
毕业院校:南开大学
人物履历
1979.09—1984.08天津医学院卫生系卫生专业学生
1984.08—1987.07天津医学院卫生系团总支书记(其间:1985.09—1987.07在南开大学政治学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87.07—1988.07天津医学院八年制学生办公室团总支书记
1988.07—1989.10天津医学院团委副书记(正科级)
1989.10—1992.11天津医学院团委副书记(副处级)
1992.11—1994.09天津医学院团委书记(副处级)
1994.09—1997.03天津医科大学团委书记
1997.03—2002.04天津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其间:1998.09—2001.07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2000.06—2000.09在天津市高校管理干部赴美国密歇根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研修班学习;2000.11晋升教授)
2002.04—2002.10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2002.10—2005.08天津市委教卫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2005.08—2008.05天津美术学院党委书记(其间:2007.09—2008.01在中央党校第四十九期进修二班学习)
2008.05—2010.05天津市卫生局党委书记
(2004.09—2008.06在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0.05—2014.06天津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其间:2013.09—2014.01在中央党校第三十五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4.06—2014.12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书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4.12—2015.07天津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2015.07—2016.08天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6.08—2016.10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6.10—2018.0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国务院医改办主任
2018.03—2020.02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20.02—2020.07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湖北省委常委,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20.07—2021.0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湖北省委常委、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
2021.0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担任职务
党的十八大代表、中共二十大代表。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教科卫体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0年7月24日上午,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免去王贺胜的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2021年4月28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王贺胜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2021年5月29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百九十四号):由黄冈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委原常委王贺胜因工作调整已调离湖北。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贺胜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