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贤,男,1966年5月出生,汉族,籍贯湖北郧县,全日制研究生,法学博士,教授,民革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5月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现任民革上海市委副主委,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基本资料
中文名:王光贤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籍贯:湖北郧县
出生日期:1966年5月
毕业院校:华中师范大学(学士)、武汉大学(硕士、博士)
政治面貌:民革党员
人物履历
1986.09-1990.06华中师范大学英语系学习,大学毕业,学士学位
1990.07-1996.08华中师范大学公共外语系教师,讲师
1996.09-1999.08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
1999.09-2002.07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2002.08-2011.03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
(其间:2009.10-2010.09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挂职,任副局长)
2011.03-2016.11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
(其间:2013.09-2014.09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挂职,任副区长)
2016.11-2019.1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9年1月,任民革上海市委副主委
2023年2月,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担任职务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职务任免
2023年2月25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王光贤为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学术兼职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中心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