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萍,男,汉族,1969年9月生,山东平度人。1996年3月加入民盟。1997年7月在华东师范大学获博士学位。现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正院长级)、二级教授,民盟中央常委,民盟天津市委主委。
基本资料
中文名:李剑萍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籍贯:山东平度
出生日期:1969年
毕业院校:华东师范大学
人物履历
1987年9月至1991年7月,在山东师范大学教育系学习,获学士学位。
1991年7月至1994年9月,在青岛师范专科学校、青岛大学师范学院任图书馆助理馆员。
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在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系学习,获博士学位。
1997年7月至2002年1月,在山东师范大学工作,历任副教授、教授、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兼教育系主任等职。2002年1月至2002年7月任聊城师范学院副院长。
2002年7月至2010年11月,任聊城大学副校长,其间2004年3月至2006年7月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0年11月至2013年7月,任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常务副院长(正院长级)。
2013年7月至11月,任天津城建大学常务副校长(正校长级)。
2013年11月,任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正院长级)(其间2016年1月至12月挂职任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3年1月-,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正院长级)。
担任职务
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民盟第十三届中央常委;山东省政协第十届委员;民盟山东省委第七届、八届委员;民盟天津市委第十三届常委,第十四届副主委,第十五届主委;政协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3年1月14日,政协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李剑萍为市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