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之冠,男,汉族,台湾宜兰人,1965年5月出生于海南海口,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台盟,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海南师范学院生物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现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台盟中央副主席、海南省委会专职主委、海南省台联专职会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台联副会长,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基本资料
中文名:符之冠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籍贯:台湾宜兰
出生日期:1965年5月
毕业院校:海南大学
政治面貌:台盟盟员
出生地:海南海口
人物履历
1984年09月至1987年07月,海南师范学院生物系生物专业学习。
1987年07月至1987年08月,待业。
1987年08月至1991年10月,任海南省海口市第七中学教师、生物教研组组长。
1991年10月至1992年09月,任海南省海口市振东区监察局案件审理股科员。
1992年09月至1997年11月,任海南省海口市振东区纪委监察局案审股股长、机关团总支书记。
1997年11月至2003年04月,任海南省海口市振东区文体局副局长(其间:1999年8月通过自学考试获得吉林省教育学院政治专业本科毕业证)。
2003年04月至2004年05月,任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文体局副局长。
2004年05月至2009年11月,任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09年11月至2010年11月,台盟海口市委会专职主委(2008年4月至2010年4月海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
2010年11月至2015年01月,任海南省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2015年01月至2022年06月,任海南省台联专职会长、党组成员。
2022年06月至今,任台盟海南省委会专职主委,海南省台联专职会长。
2022年12月,当选台盟中央副主席。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第九、十届台盟中央委员,第十一届台盟中央副主席。台盟海南省委会第四、五、六届副主委,第七届主委。第三、四、五届台盟海口市委会主委。中共十九大代表。第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届、十一届全国台联副会长。第五、六届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五届海南省政协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2年6月27日,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海南省第七次盟员(代表)大会在海口闭幕,选举符之冠为主任委员。
2022年12月,当选为全国台联第十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