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仁杰,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九三学社社员,1990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九三学社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常委,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主任委员。
基本资料
中文名:于仁杰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68年4月
毕业院校:交通部呼和浩特交通学校、哈尔滨理工大学、长沙交通学院、长安大学
人物履历
1987.09—1990.07交通部呼和浩特交通学校公路与桥梁专业学习
1990.07--1990.08待分配
1990.08—1992.05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路勘察设计队技术员
1992.05—1993.03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路建设指挥部现场监理员
1993.03—1996.0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路工程处第八施工队副队长
1996.04—1998.08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路建设指挥部工程监理部主任
1998.08—2000.11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路工程监理公司董事长(其间:1998.09—2000.07在哈尔滨理工大学道桥专业学习)
2000.11—2002.07内蒙古晟昱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其间:1999.07—2001.08在长沙交通学院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2.07—2004.01内蒙古晟昱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兴安盟分公司经理
2004.01—2007.11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副县长(其间:2005.07—2006.07在内蒙古公路局挂职任副局长)
2007.11—2017.12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副盟长(其间:2010.03—2010.12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挂职任客户三部副总经理,2013.05—2013.07在江苏省扬州市挂职任市长助理,2010.09—2014.06在长安大学公路学院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学习)
2017.12—2018.0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副市长
2018.03--2019.11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
2019.11--2020.0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九三学社社员
2020.04--2021.0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高质量发展专门委员会主任
2021.03--2021.0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高质量发展专门委员会主任
2021.04--2022.07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高质量发展专门委员会主任
2021.06,担任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22.07,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主任委员。
担任职务
九三学社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九三学社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常委
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主要荣誉
2002年12月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内蒙古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004年4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全区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研究成果
“砂石路面防尘、防水、防滑处理研究”、“特厚淤泥层上桥基浮托原理的应用技术研究”、“内蒙古地区砂石路面黑色化研究”等技术研究获交通部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内蒙古青年科技创新杰出奖1项。
职务任免
2023年1月17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于仁杰当选全国委员会委员。
人物事件
2015年3月,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项目核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反产能政策,对二期技改项目进行续建,2016年4月生产线投入使用,新增产能90万吨∕年。兴安盟行署及相关部门违背国家化解产能政策,监管不力,对未认真履行指导监控重点产业、企业的建设和发展问题失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兴安盟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尤国钧(时任兴安盟副盟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兴安盟行署副盟长于仁杰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