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奇凡,男,汉族,1967年4月生,贵州水城人,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经济师、律师。现任第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辽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辽宁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基本资料
中文名:刘奇凡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籍贯:贵州水城
出生日期:1967年4月
毕业院校:厦门大学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人物履历
1984.09-1988.08厦门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88.08-1990.04贵州省体改委工作人员
1990.04-1994.12贵州省体改委宏观调控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其间:1990.04-1990.10贵州省织金县天宫冶炼厂锻炼;1990.10-1991.03挂职任贵州省务川县水泥厂副厂长)
1994.12-1999.10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9.10-2001.01贵州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
2001.01-2002.01贵州省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副处长(1998.09-2001.06南开大学管理系企业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2.01-2005.09贵州省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处长
2005.09-2006.12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006.12-2011.06贵州省委副秘书长(其间:2009.05-2010.01借调中央政策研究室党建研究局工作;2010.04-2011.02贵州省直机关赴三都县党建扶贫工作队队长,挂职任三都县委副书记、交梨乡党委副书记)
2011.06-2012.07贵州省委副秘书长(正厅长级)
2012.07-2015.04贵州省铜仁市委书记
2015.04-2016.01贵州省委秘书长
2016.01-2016.10贵州省委常委、秘书长
2016.10-2018.0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18.01-2021.1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1.11-2022.01辽宁省委委员、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2022.01-辽宁省委委员、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担任职务
中共第十九届、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共二十大代表,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职务任免
2023年1月16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奇凡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