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时态,男,汉族,1962年9月生,湖南华容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湘潭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二级大检察官。现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基本资料
中文名:石时态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籍贯:湖南华容
出生日期:1962年9月
毕业院校:湘潭大学
人物履历
1980.09--1984.07,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4.07--1991.09,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干部、副科级干部、法规科科长(其间:1988.06--1990.02,湖南省经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1991.09--1992.08,湖南省委政法委正科级干部
1992.08--1995.02,湖南省委政法委综治处副处长(其间:1994.08--1995.01,湖南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5.02--1998.01,湖南省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其间:1995.02--1997.02,挂职任湖南省桂东县委副书记)
1998.01--1998.12,湖南省委政法委维稳办主任
1998.12--2000.12,湖南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
2000.12--2003.07,湖南省委政法委副厅级研究员(其间:2001.05--2003.06,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1.09--2002.03,湖南省选派赴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参加高层次复合型后备干部培训)
2003.07--2008.05,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8.05--2008.07,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2008.07--2016.01,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07.09--2010.12,湘潭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12.03--2012.07,中央党校第32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15.10--2016.01,中央第九巡视组副组长)
2016.01--2017.05,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副部级)
2017.05,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委委员
2023.01,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第十三、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3年1月9日下午,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石时态请求辞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石时态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23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批准任命石时态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3年3月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石时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人物著作
1、民事执行权配置研究(专著),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2、全面建设信用社会,载《走近美国》,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3、查办商业贿赂犯罪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载《潇湘检察论坛--2006年湖南省检察官协会理论研究成果集》,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
4、检察机关服务科学发展大局的新格局,载龚佳禾主编《潇湘检察论坛--2007年湖南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成果集》,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
5、对规范侦查行为的理性思考,载《人民检察》,2008年第1期;
6、关于执行主体变更追加的调研报告,载康为民主编《科学发展观视野中的审判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7、论民事执行机构的重构,载《求索》2010年第7期;
8、论民事强制执行的警务化改造,载《湘潭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
9、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机制之反思与完善,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0第11期;
10、司法警察参与民事执行的实证研究,载《法学评论》2011年第1期;
11、把学习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精神动力,载《务本开新--中共中央党校第32期中青一班一支部从政经验交流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12、司法公信力建设路径研究,载《实践与思考--中央党校第32期中青一班一支部毕业论文集》,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