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凤莲,女,汉族,1967年12月出生,安徽潜山人,民进会员。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博士后、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后,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安庆师范大学校长。
基本资料
中文名:彭凤莲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安徽潜山
出生日期:1967年12月
毕业院校:安徽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学位/学历:法学博士
职业:教师
专业方向:刑法学、法律史
学术代表作:《论罪刑法定原则实施的制约因素》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认定与疑难问题解析》
《中国罪刑法定原则的百年变迁研究》
《国家治理模式与刑法的人权保障》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构建和谐社会》
职称:二级教授
人物经历
1993年07月至1996年07月,安徽师范大学德育部教师
1996年07月至2008年03月,安徽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教师
2008年03月至2013年01月,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
2013年01月至2013年04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2013年04月至2018年03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其间:2013年5月-2014年6月,挂职任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18年03月,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
2022年01月,芜湖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席。
2022年06月,民进安徽省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委。
2023年01月,任安庆师范大学校长。
职务任免
2023年1月,安徽省委决定,彭凤莲同志任安庆师范大学校长。
工作分工
负责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图书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分管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图书馆、档案馆。联系经济管理学院、历史与社会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
研究方向
刑法学、法律史。
社会任职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第九、十、十一届政协委员,第十二届安徽省政协常委。
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民进安徽省委副主委、民进芜湖市委主委。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安徽省法学会常务理事。
所获荣誉
安徽省首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
学术成果
在《法学家》《法学评论》《法学杂志》《江海学刊》《哲学分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含合著)10部。其中,《论罪刑法定原则实施的制约因素》获安徽省第五届社科优秀成果论文类三等奖,《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认定与疑难问题解析》获安徽省社科优秀成果著作类三等奖,《中国罪刑法定原则的百年变迁研究》获安徽省2004-2010年优秀法律成果著作类二等奖,《国家治理模式与刑法的人权保障》获中国法学会马克昌杯优秀论文三等奖,《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构建和谐社会》获安徽省社科联第二届学术年会论文一等奖,获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一等奖。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研究”、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之子课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学生读本”、教育部项目“中国传统刑事政策思想”、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中国传统刑事政策思想与构建和谐社会”、教育部法规司委托项目“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安徽省高校权力监督与腐败预防研究”、安徽省博士后项目“亲属间行为罪刑配置研究”、安徽师范大学法学“特优强”专业建设项目、安徽省质量工程项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刑法学”精品课程、安徽省教改项目“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建设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