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永兴,男,1968年5月生,满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
基本资料
中文名:叶永兴
国籍:中国
民族:满族
出生日期:1968年5月
毕业院校:中国政法大学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大学
人物履历
1987.09-1991.07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生;
1991.07-1996.05四平市中级法院书记员;
1996.05-2000.08四平市中级法院助理审判员(副科级);
2000.08-2002.04四平市中级法院副庭长(正科级);
(其间:2001.06-2004.04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在职学习,获得法律硕士位);
2002.04-2003.01四平市纪委工作人员(借调);
2003.01-2005.06四平市纪委正科级检查员;
2005.06-2008.12四平市纪委纪检监察三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8.12-2013.08四平市纪委纪检监察三室主任;
2013.08-2015.06四平市纪委常委;
2015.06-2016.12四平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2016.12-2018.01四平市纪委副书记;
2018.01-2019.12四平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兼);
2019.12-2020.06四平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兼),市纪委市监委一级调研员;
2020.06-2020.08伊通满族自治县县长候选人,四平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兼),市纪委市监委一级调研员;
2020.08-2020.09伊通满族自治县副县长、代县长,四平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兼),市纪委市监委一级调研员;
2020.09-伊通满族自治县县长,四平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兼)。
现任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
工作分工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县审计局。
职务任免
2016年10月,四平市纪委领导班子换届拟新提名人选考察对象。
2016年12月24日,任中国共产党四平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2018年1月11日,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任命叶永兴为四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0年12月3日,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免去叶永兴的四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