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达(?—1715年),费莫氏,满洲镶红旗人,清朝大臣,官至工部尚书、吏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卒谥文简。
基本资料
本名:费莫.温达
所处时代:清朝
民族族群:满族
逝世日期:1715年
主要作品:纂修《三朝国史》、《政治典训》、《平定朔漠方略》、《大清一统志》、《明史》,并充总裁。
主要成就:随征噶尔丹
旗籍:满洲镶红旗
官职:工部尚书、吏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
谥号:文简
人物生平
自笔帖式授都察院都事,迁户部员外郎。
康熙十九年(1680),授陕西道御史。
康熙二十五年(1686),迁吏科给事中。
康熙三十三年(1694),兼管佐领。
康熙三十四年(1695)授兵部督捕理事官。
康熙三十五年(1696),康熙帝亲征噶尔丹,命温达随皇七子胤祜、都统都尔玛掌管镶黄旗大营。
康熙三十六年(1697),被提拔为内阁学士。
康熙三十八年(1699),迁户部侍郎。
康熙四十年(1701),命赴山西、陕西察验驿马,回京之后授议政大臣。十一月,云贵总督巴锡弹劾游击高监谳处理刑狱不当,并论提督李芳述徇隐,李芳述亦劾巴锡,命温达往按。
康熙四十一年(1702)二月,调吏部侍郎,还奏高监罪应徒,巴锡左迁,李芳述罚俸。九月,擢左都御史。
康熙四十二年(1703),复命往贵州按威宁总兵孟大志侵饷,论罪如律。
康熙四十三年(1704),迁工部尚书。
康熙四十五年(1706),充经筵讲官。十月,调吏部尚书。
康熙四十六年(1707),授文华殿大学士,纂修《三朝国史》、《政治典训》、《平定朔漠方略》、《大清一统志》、《明史》,并充总裁。
康熙五十年(1711),命八旗及部院举孝义,因谕曰:“孝为百行首。如大学士温达,尚书穆和伦、富宁安之孝,不特众所知,朕亦深知之也。”
康熙五十二年(1713),御制七言律诗以赐,有“自少存心敦孝友”之句。
康熙五十三年(1714),以老乞休,许致仕。寻谕温达虽老,尚自康健,命仍任大学士。
康熙五十四年(1715)四月,疾,遣太医诊视,赐药饵。卒,命皇子及大臣二员、侍卫二十员奠茶酒,赐祭葬,谥文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