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仲昭(1435-1508),名潜,以字行,行十八,号退岩居士,学者称未轩先生。明代著名方志学家、诗文家。福建莆田县东里巷(今城厢区英龙街东里巷)人。明宪宗成化二年(1466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成化三年,因《谏元宵赋烟火诗疏》,被廷杖,贬知湖南湘潭县,途中,改任南京大理评事。弘治元年(1488年),任江西提学佥事。辞官回乡后,经七年艰辛,编成《八闽通志》八十七卷,是为福建省最早的一部省志。后又与周瑛合作,编撰《兴化府志》五十四卷,是为兴化府第一部府志。晚年还编撰了《延平府志》《邵武府志》和《南平县志》。有诗文集《未轩集》十二卷,收入《四库全书》,世称其文“雄浑醇雅”,其诗“和易近人”,享有文名。墓在今莆田县华亭镇云峰村,保存完好。
基本资料
本名:黄仲昭
号:退岩居士
所处时代:明
出生日期:1435年
逝世日期:1508年
籍贯:福建莆田
家庭生活
仲昭的祖父黄寿生,字宏中,黄滔十五世孙,建文初举乡荐,入太学。永乐六年(1408)再试京闱第一,第二年登进士第,选翰林庶吉士。子子嘉,有孝行,举为训导,荐知束鹿县。生二子,长子深,官监察御史;次子仲昭,成化二年(1466)擢罗伦榜进士。初官翰林院庶吉士,编修,以上《谏〈元宵烟火〉诗》疏,讽刺朝廷耽于逸乐,粉饰太平,触怒了宪宗朱见深,仲昭、章懋、庄昶受廷杖责。仲昭谪湘潭知县,在道改南京大理寺评,弘治元年授江西提学佥事,久之再疏乞归,居家日事著述,从学者日众。
生平事迹
天顺三年(1459年),仲昭举福建乡试第六名,成化二年(1466年)第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翌年十二月,宪宗命翰林院官员为明年元宵节写诗赋,仲昭因与章懋、庄昶三人联名上疏谏阻办烟火诗会,要求以为国为民排忧解难为重,触怒宪宗,三人都被廷杖、贬官。仲昭被贬为湖南湘潭知县,赴任途中改任南京大理寺评事。
大理寺是明朝廷的执法机关,专管案件的复审。在南京任上,仲昭秉公执法,小小评事官,敢驳权贵,曾声言“罪下官以媚大吏,吾不为也”。许多已审的错案经仲昭反复辩驳,被推翻,维护了法的尊严。但因平反的案件多而忌恨他的人也多。
成化十一年(1475年),仲昭丁忧在家,眼看世风日下,无意再在官场追逐,同流合污,乃于服满还京之时,托病乞归。在城南门外霞皋(今华亭镇下花)盖“俱乐亭”,躬耕陇亩,过着“朝课耕桑夕校书”的清苦生活。家居达17年之久。在这期间,他完成了福建省第一部省志《八闽通志》的纂写任务。
弘治元年(1488年),孝宗即位。御史姜洪奏请起用仲昭。经多次礼请,仲昭于弘治三年(1490年)晋京。孝宗要他参加修纂《宪宗实录》,因受忌者所阻,出任江西提学佥事。上任后,他整顿学校,端正士风,“教人以行实为先”,抑“奔竞浮躁”之士,对纨绔子弟尤不宽待;刊刻《通鉴前锦》和《朱子纲目书法》等书;定《冠昏丧祭仪礼》刊布。
弘治八年(1495年),仲昭连疏乞休。回家后,以讲学著书为事。弘治十四年(1501年),应兴化知府陈效之请,与周瑛合修《兴化府志》,他完成其中人物部分的编写。正德三年(1508年)十一月,卒于家中。终年74岁。
黄仲昭是古代著名的方志学家,所编的志书除《八闽通志》外,还有《邵武府志》《南平县志》等。所纂《八闽通志》,全书共87卷,总18类42目,每一类均按省、府、州、县顺序记述,体例严谨,保存了大量的珍贵史料,为后世福建省各级方志编纂之所本。他编写的志书,“教化”功能强,人物门类齐备。他的著作除志书外,还有《未轩集》12卷。
详细介绍
黄仲昭,名潜,号未轩先生。明宣宗宣德九年(公元1435年),生于莆田荔城东里一官宦人家。黄家世代宦绅,黄仲昭从小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性端谨”,“年十五、六即有志正学”。青年时便有志于史学。
他家中藏书丰富。他考中秀才、举人后,31岁时,即明宪宗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到北京参加会试,考中进士。从此,他步入明王朝的官场。
他先任庶吉士,后任翰林院编修(正七品),负责修国史。在翰林院,他有机会接触官方史书、典籍和大量文书档案。他为人正直,遇事不奉承拍马,直言敢谏,不计较个人得失,被誉为“翰林四谏”。成化三年,宪宗皇帝为了美化天下太平,宣扬自己的功绩,决定借庆元宵机会大放花灯,并令翰林院名流献《上元烟火诗》。曾接触社会实际、了解民生苦难的黄仲昭看清了宪宗皇帝的用意,一针见血地说,这是粉饰太平,必然劳民伤财,并建议说,应当停止举行。因此他非但不愿献诗,还反对别人这样做,并不顾个人安危,又给皇帝上了一疏:《谏元宵赋烟火诗疏》。在疏中,他指出“烟火花灯诸诗多鄙”。他劝告皇帝说:“今者两广弗靖,四川未宁,辽左虽云告捷,敌情尚难测量,江西干旱以数千里,其他灾伤之处未能悉数,虽蒙诏恤,公私匮乏,殊可寒心”。“正此陛下宵盱焦劳,两宫母后同忧之日也。”“愿端耳目之好,采刍荛之言”,“惟陛下深思力行之”。昏庸的宪宗皇帝不但不听黄仲昭的忠告,认为仲昭等妄言,怒气冲天,命人在大廷之上,杖责黄仲昭,并罢了黄仲昭的官,黄仲昭不以为然。在京城,黄仲昭因此与庄昶、章懋一起被人颂为“三君子”。他们的刚介正直,受到朝野赞扬。黄仲昭“以直谏被杖”,被贬后,到湖南湘潭县任知县。赴任途中,改任南京大理评事。他为官清廉,“两京诸隶卒放还,取其月钱,为故事,惟仲昭与罗伦不取”。“御吏纵子弟取贿,刑部曲为地,仲昭双正之”。他敢于主持公道,为民平反冤狱,宁肯丢官,也不肯阱陷下属。他勇于伸张正义,承担责任。他说:“罪下官以媚大吏,吾不为也”。因此深受下属拥戴。
弘治(公元1488年)改元后,由于吏部尚书的推荐,黄仲昭到江西任提学佥事。他在任上尽心尽责,“诲士以正学”,重视培养人才。黄仲昭当官期间,想为国家,为百姓做贡献,而身不由己,又不愿
与腐败的当权者同流合污。正如他在《遣怀》诗所表达:
“谁点霜华入鬓斑,雨声连夜苦潺潺。
逢迎无术谁负咎?婚嫁催人老未闲。
仗节伏波遭死谤,知几疏传却生还。
圣恩倘赐余骸骨,便买邱园入乱山。
于是毅然决然辞官返回故里。当时,他写了一首《致仕归言怀——郊吴礼》诗,表明那时的心境。
“失足一坠苍苔矶,屯觉世途多险戏。
圣代敢言轻去就,时评或惑迷是非。
混雌与雄乌莫辨,隔影吠声庞曷知。
归来隐坐茅檐下,闲看白云出翠微。”
他回归故土后,“日事著述”,“以毕其初志”。黄仲昭的游踪极广,足迹遍及兴化,又登武夷山,游朱熹讲学处,访福州,过泉州,并宿漳州,一路上查藏书,与人交谈,“旁搜博考”,详细调查了解当地历史沿革、山川、疆城、城池、风俗、古踪等,还详细记录所历、所经、所闻、所见,收集了丰富的材料。他深深感到:“闽虽为东南僻壤,然自唐以来文献渐盛,至宋大儒君子接踵而出,仁义道德之风于是乎可以不愧于邹鲁矣”。他决定将收集到的大量资料加以细致的分类,进行系统的研究,汇编成书,故不辞而为,并着手著述。
经过六七年的辛勤写作,他终于把书写成了,共为八十七卷,名曰《八闽通志》。这是福建省最早的一部省志,为《四库全书》所收集。对兴化历史怀有深厚感情的黄仲昭,写好《八闽通志》后,又开始在故乡兴化漫游,深入进行实地考察,搜集资料。这时,进士周瑛也返回莆田。黄仲昭和周瑛志同道合,两人合作写了《兴化府志》,共五十四卷,这是兴化府第一部府志,后人评价《兴化府志》史料可靠,评论公允,文字流畅。
晚年,黄仲昭壮心不已,他再次前往延平、邵武等地游历,接触那里的人民,考察历史遗迹,广泛搜集史料,终于写成《延平府志》《邵武府志》(共二十卷)和《南平县志》,为福建和兴化人民留下了珍贵的文化遗产。
黄仲昭不但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地方史专家,还是明代文坛一位重要的诗人。在为官期间及游历考察期间,广泛地接触了社会实际,对民生的苦难、吏治的腐败,体会颇深。这些在他的诗文中都有反映,他在《田家词》中写道:
“里正醉饱才出门,督邮复自城中造。
急将贱粜纳官需,且免官刑相苦恼。
回道场头稻已空,一年生死良难保”。
黄仲昭吟咏的莆田农村情况,表达了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同情和关心。他一生写了大量诗词,收集在《未轩集》里,共十二卷,后人评说,他的诗内容质朴,通俗易读,“和易近人”,他的文“雄浑醇雅”。
明武宗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十一月一日,黄仲昭积劳成疾,在家乡与世长辞,终年74岁。家人将其遗体安葬于华亭云峰。此墓至今保护完好,可见兴化人民对他的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