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寿(1849年-1911年),字鹤龄,佟佳氏,满洲正白旗人,清朝末年闽浙总督。荫生出身。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担任山东按察使,二十二年(1896年),转任江宁布政使,二十四年(1898年),升任江西巡抚,三年后历任江苏巡抚、河南巡抚,二十八年(1902年),入朝担任工部右侍郎,之后出任热河都统,三十一年(1905年),再次入朝担任兵部尚书、工部尚书等职,次年出任察哈尔都统。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担任闽浙总督。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福建省内的革命军起事,松寿兵败,在福州的府邸内吞金殉国。清廷追赠太子少保,子孙世袭二等轻车都尉,谥号忠节。
基本资料
本名:松寿
别名:松鹤龄
字:鹤龄
所处时代:清朝
民族族群:满族
出生日期:1849年
逝世日期:1911年
官职:闽浙总督
追赠:太子少保
谥号:忠节
人物简介
以荫生官工部笔帖式逐渐升为郎中。历任陕西督粮道、山东按察使、江宁布政使、江西巡抚、江苏巡抚、工部右侍郎兼正蓝旗蒙古副都统、热河都统、兵部尚书、工部尚书、察哈尔都统、闽浙总督。
武昌起义爆发后,福建革命党人彭寿松从日本回来,在争取到福建新军协统许崇智等人的支持后,决定在1911年11月12日发动起义。1911年11月8日,福建谘议局议员劝告闽浙总督松寿交出政权,但松寿脑子不开化,偏要顽抗到底。受此刺激,革命党当天晚上便发动起义,松寿也组织了旗兵拼死抵抗,双方竟然激战了一个晚上。最后,革命党和新军击溃旗兵,松寿见大势已去,吞金自杀,福州将军被击毙。
史书记载
清史稿列传二百五十六
松寿,字鹤龄,满洲正白旗人。以荫生官工部笔帖式,累迁郎中。出为陕西督粮道。光绪二十一年,晋山东按察使。明年,调江西,晋江宁布政使。二十四年,擢江西巡抚。越三载,移抚江苏,历河南,加尚书衔,所莅皆称职。二十八年,召为工部右侍郎,兼正蓝旗蒙古副都统,寻授热河都统。疏陈续修矿章四条,允行。复以地控蒙部,号难治,条上吏治、军政、兴学、理财方略甚悉。又召还,拜兵部尚书。明年,调工部。又明年,出为察哈尔都统。三十三年,授闽浙总督。居官垂二十年,不务赫赫名,然律己以廉,临下以宽,为时论所美。宣统三年秋,鄂、湘、江、浙新军踵变,闽军乘之,将举事,使人要松寿,令缴驻防营军械,斥之,遂决战,初获胜,继乃大挫,愤甚,饮金以殉。事闻,赠太子少保,予二等轻车都尉世职,谥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