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和亭,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副省长兼政法办公室主任,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副主席(省长级待遇)。中共七大正式代表。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
基本资料
中文名:杨和亭
国籍:中国
出生日期:1910年7月1日
逝世日期:2003年5月9日
籍贯:陕西省安定(今子长)县
人物简介
杨和亭,1910年7月1日生,陕西省安定(今子长)县杨家园子镇人。曾名善谦。字和亭,号益斋。1927年参加革命工作,192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个人经历
1929年6月任团支部委员、同年7月起任共青团安定县东区区委委员、副书记兼杨家新庄团支部书记。1931年年7月至1934年夏任中共安定县东区区委委员、副书记兼支部书记。1934年冬任中共安定县东区区委书记兼区苏维埃主席。1935年1月至6月任中共陕北特委和西北工委组织干事。7月至11月任中共西北工委、陕甘晋省委特派员,第一分区党委组织部部长、军分区政治部主任。1936年1月至1937年7月任中共神府特委书记、组织部部长,第一作战分区政治委员。
1937年6月至11月在延安中共中央党校四班学习,任支部书记。同年11月至1938年5月任陕甘宁特区神府特区委员会书记兼组织部部长(至1938年4月)。1938年5月至1939年2月任中共神府特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和军分区政治委员。1939年4月至1941年1月任绥德特委组织部部长。1941年1月至8月任中共西北局巡视团团长。9月至12月任延安直属十县管理委员会书记。1942年1月至6月任中央西北局秘书处副处长兼局机关支部书记。6月至12月任五县(绥德、佳县、米脂、吴堡、清涧)警备区政治部副主任兼民运科科长、武装科科长。1943年1月至1945年8月任陕甘宁边区绥德(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副专员兼民政科科长、财政处处长。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同年8月至1949年8月任绥德分区专员兼绥德分区专署法院分庭庭长、民兵司令员。1949年3月至5月任中共陕甘宁边区绥德地委书记。5月任西北军区咸阳军分区政治委员。
1949年8月至1950年6月、1951年2月至1952年6月任中共临夏地委书记。1949年9月至1953年4月兼任甘肃军区临夏军分区政治委员。1950年6月至1951年2月任中共甘肃临夏地委第二副书记、临夏专员公署专员(至1952年6月)。1952年5月至1954年12月,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长兼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省妇委会书记。1954年12月至1956年9月,任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常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农办主任。1956年9月至1963年8月,任新疆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1963年8月至1965年9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65年9月至1967年1月,任黑龙江省副省长兼政法办主任、省委政法领导小组副组长。1967年1月至1968年8月,任黑龙江省革委会保卫组负责人、哈尔滨市革委会第一副主任。1965年S月至1971年4月,“文革”中受迫害。平反后,1971年4月至1973年5月,任黑龙江省体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1973年5月至1977年12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委员、统战部部长。1977年12月至1979年3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委员、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1979年3月至1983年5月,任陕西省政协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陕西省第四届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主任,陕西省第五届政协学习委员会副主任。1993年担任陕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会长、徐特立教育思想研究会名誉会长,陕西省统战理论学会、陕西省政协联谊会的名誉职务。全国政协第五届委员。1983年5月离职休养(正省级待遇)。2003年5月9日因病在西安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