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芝圃(三年灾害五书记之一)原名吴殿祥,河南杞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副主席,河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主席,河南省省长,中共河南省委第二书记、第一书记,河南省军区政治委员,中共中央中南局书记处书记,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
基本资料
中文名:吴芝圃
别名:吴殿祥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河南杞县
出生日期:1906年3月
逝世日期:1967年10月19日
职业:政治家
毕业院校:开封省立第二中学高中
信仰:共产主义
人物生平
吴芝圃,男,1906年3月生,河南杞县人。
1920年夏考入杞县县立甲种农校(相当于大学文化)。
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26年秋起任中共河南杞县地方执委会民运部部长。
1927年1月起任中共杞县地方执委会书记,3月起任豫东农民自卫军主任、豫东别动队司令员兼党代表。6月起任中共杞县县委书记。
1929年起任中共河南开封市委委员兼组织部部长。
1930年4月起任中共河南考城县委书记。1937年4月起任中共河南省工委委员。
1937年9月起任中共河南省委委员兼豫西特委书记。
1938年4月-5月兼任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部长,7月起任豫东抗日游击第3支队司令员、前敌委员会书记,10月起任中共豫东特委书记,新四军游击支队(后改称新四军第6支队)副司令员。
1939年3月起任中共豫皖苏省委副书记,8月起任豫皖苏边区党委书记,9月起兼任豫皖苏边区党校校长。
1940年6月起任豫皖苏边区保安司令部政委。9月起任八路军第4纵队6旅政委。
1940年秋起任豫皖苏边区参议会参议长。
1941年1月起任豫皖苏边区党委副书记。5月起任皖东北区党委委员。8月起任淮北苏皖边区党委委员。
1942年9月-1945年任新四军第4师政治部主任、兼淮北军区政治部主任(1942年11月起)。
1944年11月起任中共淮北苏皖边区第2(路西)地委书记。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8月起任中共中央华中局委员,10月起任华中分局委员、华中8地委书记、华中军区第8军分区政委。
1946年12月起任豫皖苏边区党委书记兼豫皖苏军区政委。
1947年11月起任豫皖苏行政主任公署主任。
1948年6月起任中共中央豫皖苏分局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11月起任中共开封市委书记、开封市市长、开封市警备司令部政委。
1949年3月起任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副主席。
1949年5月-1955年2月任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席。
1955年2月-1962年7月任河南省省长。
1950年11月-1952年11月任中共河南省委第1副书记。
1952年11月-1958年8月任中共河南省委第2书记。
1958年8月-1961年7月任中共河南省委第1书记。
1961年7月-1962年4月任中共河南省委第2书记(曾兼任河南省军区政委)。
1959年1月-1962年7月兼任河南省政协主席。
1949年12月-1953年1月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
1953年1月-1954年11月任中南行政委员会委员。
1951年10月-1954年11月任中共中央中南局委员。
1960年10月-1966年冬任中共中央中南局书记处书记。“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清算。中共第8届中央委员。
1967年10月19日在广州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