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篇小作文,带你了解有趣又有料的《法医秦明》,大家好,我是边江。
影视剧中,你看到的是这样的秦明?
这样的?
还是这样的?
其实,现实中的老秦长这样
作为比老秦小十岁但是同一天生日的好朋友,小弟边江特意开设这档节目,以表我对老秦的爱之深情之切
宋慈,生活在南宋时期,自幼聪明,胸怀大志。相信大家都是从《大宋提刑官》这部电视剧开始了解宋慈的,在真实的历史上,他为古代法医学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宋慈年轻的时候就非常崇拜诸葛亮,为了学习诸葛亮“舌辩群儒”的口才,他整天研究诸葛孔明的各种著作。后来他的口才都用到了说服犯人认罪伏法上。宋慈所著《洗冤集录》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专著,中外法医界也普遍认为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第一件:“焦尸案”
据说,有一个失火案,烧死了一个人,尸体已经烧焦。死者妻子告诉宋慈,她丈夫因为身体不舒服在家休息,她出去劳动,回来时房子已经被烧毁,丈夫也被烧死了。
宋慈仔细检查尸体,发现死者的口中没有灰尘。这就说明死者并不是被活活烧死的,因为活活烧死的人因为挣扎,口中一定有烟灰。这个死者极有可能是有人将其杀害之后纵火,企图制造火灾的假现场。
宋慈正是根据尸体“告诉”他的信息,进一步调查,发现是死者妻子与他人通奸,被发现后,与奸夫一起将死者勒死,之后放火焚烧了屋子,造成失火死亡的假象。
第二件:“火钉入头案”
一具完好女尸,无疾而亡。宋慈仔细检查尸体却没有发现任何痕迹,宋慈百思不得其解。一日,发现一些苍蝇聚集在死者头部,经查看发现死者头部有根铁钉,审讯后查明是一起通奸杀亲案,女尸是被烧红的铁钉钉入头顶而亡的。
在这部被称为中国第一部法医学专著的书里,讲述了很多种断案手法。其中有一条是“蒸骨验伤”:就是把一具尸骨洗净,用细麻绳串好,按次序摆放到竹席之上。然后挖一个地窖,用木柴将地窖四壁烧红后,用酒和醋的热气蒸尸骨,蒸三到五次,加入葱姜蒜,热油浇上出锅,啊不是开个玩笑……用木柴将地窖四壁
烧红后,泼入好酒两升、酸醋五升,蒸三到五次,取出尸骨,放在明亮处,迎着太阳撑开一把红油伞,进行检验。
原著是这么说的:“若骨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微荫,骨断处两头都会有血晕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红的是生前被打处。骨上若无血荫,即便是有骨折,也是死后的伤痕。”
说人话就是,如果骨头上有被打的地方,会有淡淡红色,骨头断的地方两头都会有红晕色,再把有痕迹的骨头放在太阳光下看,出现红色的就是生前打的,骨头上如果没有淡红色痕迹,即便是有骨折,也是死后造成的伤痕。
在很多法医学专家来看,这个方法是有科学依据的,人活着的时候被打,血液渗入骨质,会有血存在。另外,“白酒湿地火烧显人形”、“验颅查溺”、“苍蝇嗜血法”等断案手段,有些今天仍在使用。不过因受时代限制,《洗冤集录》内也有不科学的地方。比如“滴血认亲”就没有科学依据。
对我国古代的司法实践做出杰出贡献的这么一个时代巨人,堂堂的《宋史》中却只字未提。 清代纪晓岚修纂《四库全书》摘要介绍《洗冤集录》,在子部目中仅仅留下六个字:“宋慈始末未详。”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这就是撰写历史的那些文人偏颇的世界观在作祟,他们在修史时,描写帝王将相时可谓是不遗余力,但对一些专业技术人才,却往往视而不见,认为那都是“奇淫技巧”,是不入流的工作。
宋朝以前,历朝的衙门就有“仵作。“他们替检验官员充当帮手,抬尸体,涂药酒,报伤痕,接触的是常人避之不及的腐肉、血液、斑迹,一向被统治阶级蔑为‘贱役’。所以被史书所忽略,也就不奇怪了。
关于这位神探的死因有两个版本。一种说法是因为患有头疼病,因病去世;另外一种说法是死于谋杀。第二种说法的可能性也很大。纵观宋慈的一生,可谓是断案无数。刚正不阿的性格肯定得罪过很多的人,受人毒害也是有可能的。
据说是在追查牵扯贪官的一起命案时,此官员感觉受到威胁,于是设计毒死了他。作案手法是在他做饭的大锅上方天花板上,钻了个洞,里面放上毒药,用蜡封住,炒菜的时候热气把蜡逼熔,药粉落到锅里,所以,在吃了这些饭菜后,宋慈毒发身亡。
此事做得很巧妙,神不知鬼不觉,当时都以为他是得暴病身亡。但他的徒弟邹子龙,却始终持怀疑态度,最后经过仔细勘,终于查清楚了师傅的死因。但还没等他申诉上报,反被贪官们暗害,白白丢掉一条性命。就这样,在冤案之上又增加了一起冤案。
这种说法有其合理性,但同样缺少史料确证。试想,宋慈本人在史书上都没有记载,至于他的死因,更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微小事件了吧。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里,我是边江,咱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