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身为宝玉房里大丫鬟,长得最为风流灵巧,针线活尤其好,别人都不及她,两根指甲有三寸长,可知平常过的日子与千金小姐比肩。奈何此姑娘口齿伶俐,太过抓尖要强,平儿说她“是块暴碳”。所以平常日子得罪过不少人且不自知。
被王善保家的告了一状后,晴雯就彻底被王夫人放逐,赶出了大观园。甚至她最后的死都与黛玉的死法相近,所以素有“晴为黛影”的说话。
晴雯为什么与宝玉换衣服一方面是她敢作敢为、敢爱敢恨个性的集中体现,另外当然也是男女交换私情信物的意思。她绞下自己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送给宝玉,脱去了一件贴身穿的旧红绫小袄儿交换宝玉穿在身上的小袄(换着穿),“只是一件,我死了也不甘心的。
我虽生得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蜜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耽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个性刚烈,反抗性极强的晴雯选取了一种特殊方式,给枉耽的虚名充实进了实际内容。
晴雯还叮嘱宝玉,“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耽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这是被撵出怡红院的晴雯的誓死抗争,古代社会男女私情信物无非是贴身衣物,还有“青丝”,这里晴雯用更个性化的“指甲”代替“一缕青丝”。这就是敢作敢当,视死如归的晴雯的本色和风骨。
怡红院的大丫鬟中,宝玉尊重的是袭人、信任的是麝月、最喜爱的是晴雯。凡是他和黛玉私下传情的事情,都是差遣晴雯去办理。虚弱不堪的晴雯临死之际与宝玉交换内衣并赠送作为“身体发肤”的指甲,就是跟打压她的黑暗视力较劲,互换信物体现了她对王夫人等的憎恨、蔑视,另一方把她长期以来在自尊心裹藏下、坚守“洁身自好的女儿身”之后对贾宝玉的爱恋通通释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