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唐代的均田制,我想大家应该都知道,为了恢复农业生产,唐代积极推行均田制。毕竟当时的农民总是受到各种权势家族的限制。那么这个均田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呢?缺点是什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边肖吧!
1.什么是均田制?
唐朝的均田制在隋朝的基础上,明确取
消了对婢女、妇女和耕牛的分田,放宽了卖地限制,内容更加细化。根据《武德七年令》(624)、《开元七年令》(719)、《开元二十五年令》的记载,主要内容如下:丁男和十八岁以上的中年男子(见钟鼎)各收永业田20亩,库班登80亩。老人、笃病、废病至库班登各40亩,寡妾30亩。除丁男以外的户主和18岁以上的中年男子有权获得20亩永业田和30亩库本登。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前提下,计算私有户原有的永久田产,以抵消接受田产中应得的永久田产和口头份额。拥有骑士爵位的贵族、职业官员和拥有五个以上爵位的散官,可以根据等级邀请接收五公顷到一百公顷的永业田。尊贵的官员可以根据他们的等级要求60亩到30公顷的装饰田地。道士收库本登三十亩,女冠收库本登二十亩。僧尼和道士、女冠一样。官户(指一种隶属于政府的卑口)按人口的一半请收土地。在宽乡地区,商人可以邀请永业和库班登,人数是民众的一半。经田见多识广者,谓之宽乡,不足者,谓之窄乡。窄乡的库本登被分了一半。窄乡的人不允许在宽乡收田。拥有五品以上的官员永业田、巡田,只能在宽乡授予,但允许在窄乡购买尹田冲。只有不到六种产品可以在自己的家乡回到公共领域。永业田是后人传下来的,不会再收了。他死后,库本登进入了官职,他被赋予了另一份工作,但首先是照顾那些应该接收农田的人。如果老百姓死了,家贫无力葬,犯罪迁移,允许卖永业田;迁关乡,卖房,卖府,卖磨盘的,允许卖库班登。在职官员根据国内外官员和职务的性质,有80亩至12公顷的职田,其地租作为其工资的一部分,离职时必须交给继任者。内外府有公地一至四十公顷,地租作为办公费用。田军农民的法定税负与隋朝大致相同(见租代理)。
2.唐代均田制的基本内容。
1.18岁以上的中年男子和丁岁男子,每人可分得库班登80亩和永业田20亩。老年男子、残疾人获得40英亩土地,寡妇获得30英亩土地;如果这些人是户主,每人将得到20亩永业田和30亩库本登。杂人收田如人。工商户和官户从民中各收一半土地。道士兼和尚的阿贝尔·塔马塔有30亩,尼姑兼女冠的阿贝尔·塔马塔有20亩。此外,妇女、妇女、奴婢不受农田限制。
2.爵位从王公到太子、养女的贵族,从永业田一百顷传到五顷。事业官从一品到八九品,从永业田六十顷传到二顷。五品以上的散官都被雍田野接受了。从上朱乡到云起、吴奇伟的尊贵官员,都是从永业田的30公顷传到60亩。此外,各级官僚和政府官员还有不同等级的职田、公地,职田的地租作为官僚薪水的补充,公地的地租作为政府办公的开支。这两种土地的所有权都属于国家。
3.贵族官僚的永久田、赠田可以自由买卖。如果百姓搬迁,埋不起,就允许卖永业田。迁到地广人稀的广乡并作为房屋和宅邸出售,并允许出售库班登。购买土地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应分得的法定金额。
3.均田制的弊端
均田制的影响是:
1、减轻农民负担。
2.加速北方各民族封建化的进程。
3.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4.巩固北魏的统治,与北魏的统治相比,加速少数民族的封建化对社会的意义更大。
好处:
首先,在一定程度上,失地农民获得了无主荒地,农民有了安居乐业的可能,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同时开垦了大片荒地,粮食产量不断增加,积极促进了北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其次,均田制是封建国家的土地所有制,没有触及封建地主的利益。一方面有利于国家征收赋税徭役,另一方面促进了北魏政府白的封建化,从根本上巩固了北魏的统治。
再次,均田制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北方移民从落后的游牧生活向封建农民的转变,促进了这一时期北方民族大融合高潮的出现。
此外,均田制对后世的农地制度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北齐、北周、隋、唐朝都采用了三百多年。这一制度的选择和实施,为中国封建鼎盛时期的出现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缺点:
均田制虽然包括私有土地,但能用于赠予和接受的土地只有无主地和荒地,而且数量有限。结果,田里的农民开始时普遍达不到应有的量。虽然库本登规定年老体衰、身死为公务,但实际上能被退回的官员少之又少。随着人口的增加,以及贵族官僚地主合法和非法地占有大量的公共土地,能够批回的土地越来越少。虽然田军命令限制出售和占有土地,但田军农民缺乏土地,经济实力薄弱,税收负担沉重。遇到天灾人祸,他们被迫变卖土地,破产逃亡。地主兼并土地是不可避免的。正因为如此,均田制在北魏实行不久就被破坏了。北魏末年战争后,无主地和荒地增多。东西魏、北齐、北周、隋相继,但实施后都被破坏了。隋末农民起义后,人口大减,土地贫瘠。新建立的唐朝重新实行均田制,成效显著。唐高宗之后,均田制逐渐被破坏。随着大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国有土地以各种方式转化为私有土地。在唐玄宗统治时期,几乎不可能收回土地。德宗建中元年两税法实施后,均田制最终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