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是中国四大经典民间传说《白蛇传》的发生地,2006年,《白蛇传》被评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水漫金山》就是截取《白蛇传》其中部分章节改编创作而成。
周少麟的早年经历
周少麟(1934~2010)浙江宁波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京剧麒派传人。1934年9月出生。父亲是中国京剧大师周信芳(艺名麒麟童),母亲裘丽琳。1951年周少麟考入震旦大学外文系,1953年陪他父亲参加赴朝慰问团。后辍学学戏,武功老师是王少芳、刘君林,文戏老师是产保福、陈秀华和刘叔诒,昆曲老师是方传芸。先从谭、余派开始打基础,他父亲也向他传授了不少“老谭”的“绝活”。他是周信芳九个子女中唯一一个继承父业,成为京剧演员的。
湖南的习俗和特产做法
湖南特产:湖南农林特产丰富多彩,主要有湘莲、湘茶、油茶、辣椒、生姜、冬笋、香菇、苡米、猕猴桃、苎麻、柑桔、湘黄鸡、溆浦鹅、宁乡猪、湖粉、湖南米粉等著名特产品种有济阳、蓝山金桔,雪峰蜜桔、黔阳冰糖橙、安江香柚等。湖南特产手工业工艺品首推湘绣,湖南瓷器。湖南吃的特产十分丰富,主要有:干辣椒、卤豆腐、干豆腐、霉豆腐、臭豆腐、血丸子,红薯干、干竹笋、干腊肉、湖南腊肉,湖南酱板鸭,南岳云雾茶
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民间文学,民俗,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技艺、医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属于文物的,适用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第五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事项。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量建设,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保障机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第六条市和区县(市)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根据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明确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承担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普查、宣传、交流、培训等具体工作。市和区县(市)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民族宗教、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体育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和文联、科协、社科联等社会组织应当根据各自职能,并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和相关专业协会按照各自章程,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第七条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名录保护、属地管理。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以下简称代表性项目名录),并将符合下列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代表性项目名录:(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二)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三)具有世代传承传播、活态存在的特点;(四)具有鲜明的民族或者区域特色,已存在一定年限,并在本地有较大影响。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从本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遴选项目,推荐列入上一级代表性项目名录。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及其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实行严格保护。市和区县(市)文化主管部门可以编制代表性项目备选名录,将尚不符合第二款规定条件,但具有保护价值、有待发掘整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备选名录。第八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编制代表性项目名录时,应当同时认定负责日常保护工作的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以下简称项目保护单位),并可以根据代表性项目保护需要,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代表性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掌握并保存、保护该项目知识、技艺及有关原始资料、实物的能力;(二)具有开展传承、展示、传播活动的场所、专业人员等相关条件;(三)具有实施该项目保护实施方案的能力。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长期从事该项目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二)在特定领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或者较大影响;(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规定执行。对于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认定该项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