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女儿不愁嫁清代公主的陪嫁果然豪气,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清代,公主出嫁之前,一般是每位按月得银二十两,作为基本费用,其他各项恩赏除外。可是,到公主下嫁时,按皇家规定和实际需要,公主的经济待遇就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公主被指婚以后,礼部根据公主的品级,马上要备办一大批妆奁物品,其中包括朝冠服饰、金银器具、绸缎布匹、骡马车辆以及各式帐房等。
以固伦公主为例,仅赏银就达一万二千两之多。据嘉庆七年(1802年)庄静固伦公主下嫁时的记载,在陪送的妆奁内,仅金器一项就折银三千六百两(和硕公主二千八百两)。另外,公主下嫁时还要陪给人口、女子和庄头,固伦公主陪给人口十二户、女子十二名、庄头三名,和硕公主陪给人口十户、女子十名、庄头二名。公主下嫁后,每年领取固定数量的傣禄,在京居住的固伦公主是俸银四百两(额骆三百两)、俸米二百石,和硕公主俸银三百两(额验二百五十五两),俸米一百五十石。
道光二十一年以后,因固伦公主每年的进项尚不敷支用,遂改变上述规定,改为停止拨给庄头,而把俸银提高到一千二百两,由会计司庄园头等每年应交银内拨出。这是通过增加俸银保证固伦公主岁支的一种方法。
在公主下嫁的同时,再恩赏当铺一座、取租房屋数间,每年由官房租库提租银一百三十两给公主使用。此外,由广储司闲款项下拨银四万两,存储生息,每年从生息银内提银一千两,按月交付公主使用,而恩赏银一万二千两中,有一万两也要存储生息,月得生息银一百两,也归公主支配。这些银两进项都作为公主的日常生活费用。
上述这些规定,不仅在钦定《总管内务府现行则例》中有明确的记载,而且在有关公主下嫁的档案中,也有具体的例证。如:同治十二年八月,咸丰皇帝的女儿荣安固伦公主下嫁时,档案中记载:「查本年八月十八日,荣安固伦公主下嫁,一切赏项自应遵照办理。查有座落朝阳门外克勒宫当一座,计成本十万八千六百吊;又择得官房租库取租铺面房间六所,均座落在正阳门外,共房二百三十六间,每月共取租银一百三十两,此项房租即由八月起,由官房租库交纳。并请照案每年仍由会计司庄园头银粮内提银一千二百两,仍毋庸拨给庄头,由官房租库生息项下,每年提实银一千两,分月向官房租库领取,以备月费之用。至妆奁内例赏公主银一万二千两,请照案仍提银一万二千两,发交当铺一万两,按一分生息,每月得息银一百两,作为月,其余二千两交公主府备用。此项银两由臣衙门广储司银库预为提用。」这些记载,完全符合当时的各项规定。
清代公主下嫁后除规定的经济进项外,还有皇帝、皇后在重大庆典时的特别恩赏,例如:「乾隆五十四年十一月初八日,奉谕旨、明岁系联八旬万寿大庆,皇子、公主等各有所需之项,着施恩皇六子、皇八子、皇十一子、皇十五子、皇十七子、和敬公主、和孝公主、绵恩阿哥各赏银五千两,「一俱由宁寿宫支领。六十年十二月初十日,奉谕旨,发出金一千三百两,分等颁赏皇太子金二百两,皇八子、皇十一子、和孝公主各一百两,「…..公主生辰恩赐表裹十二端、中品果桌一、赏用果桌二。」
此外,公主「自下嫁之日始,每日给猪肉十五斤、鹅一只、鸡三只、雏鸡一只、羊半只、小猪半口、水稻米三升,菜蔬、茶叶、木柴等项及陪嫁女子每日各给猪肉八两、白米七合五勺。」而随公主下嫁之首领太监及妈妈、嬷嬷、灯火水上妇人等,均带宫内所食的月银和米粮,他们之中如有因病退出或逃走者,即将月银和米粮裁汰,而公主府内自行招募的太监,不论多寡,一律由公主府自行支付费用,不準顶替或冒领。
乾隆三十年又议準,凡遇年节、除夕,皇帝还要赏给固伦公主和额骑各宴席四桌、猪一头、雉三十只、鱼三十尾、茶叶二筩。赏给和硕公主和额骑各宴席三桌、猪一头、雉二十只、鱼二十尾、茶叶二筩。
公主故世后,按例不仅所住府第要收回,而且其他规定也有所变化。例如,道光帝第九女寿庄固伦公主,同治二年十一月下嫁德徽,光绪十年(1884年)二月十四日薨,同年三月十二日总管内务府大臣师曾面奉谕旨:「寿庄固伦公主所住府第,着即收回,其下嫁时妆奁等项及每月官房租银一百三十两,均着赏给额驸品级阿克东阿,并着赏给宫房一所,其余每年应得地租等项,均着收回,钦此。」又「公主位下护卫等十二户内,应酌留六户,以备看守园寝,其余六户及苏拉,均俟百日后撤回。此项酌留看守园寝六户,遇有缺出即行裁汰。至长史奎春、二等护卫保庆,应请撤回本旗当差。现据额驸品级阿克阿呈称,拟留八品首领太监马福庆、姚得安二名,永远看守园寝,以昭慎重等因,呈请前来,奴才查照办过成案,亦属相符,应即照準……再查寿庄固伦公主册封镀金银册二份,例应收回,交广储司银库收存,已由该库司员领回存库讫,理合附片声明。」关于寿庄固伦公主故世后许多问题的处理意见,这一奏稿的附片说得十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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