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在“预备立宪”中设置的中央咨议机构。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开始“预备立宪”,次年9月(八月)谕令设立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任命溥伦、孙家鼐为资政院总裁,主持筹备。1909年(宣统元年)7月(六月)资政院奏拟院章,规定议员二百名,分钦选和民选两种,各占半数。钦选议员包括王公世爵、宗室觉罗、各部院衙门七品以上官员、硕学通儒和多额纳税者;民选议员由各省咨议局推选,总裁则从王公大臣中特旨简充。
资政院
有关“资政院”的历史故事
清末资政院的作用是什么
资政院是浑终坐宪活动的议会筹办机构。建立于1910年9月,末行于1912岁首年月。由平易近国一时商讨院代替。院址正在北京西乡区象去街,平易近国时代更名为国会街,1949年后又改成象去街。资政院的建造正在各省天圆喊谘议局,谘议局做为各省的议事机构,其权限是会商本省应兴应革事件,会商本省的预决算、税支
清末为何要设立咨议局和资政院?咨议局和资政院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并宣布准备实施宪政。在此背景下,1909年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成立了具有省议会性质的咨议局,1910年又在北京成立了具有国家议会性质的资政院。山东咨议局清朝的最后十余年,除了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党外,立宪成为朝野多数人的共识。1905年的日俄战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