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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议局

清政府“预备立宪”期间在各省设立的地方咨询机构。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下诏“预备立宪”,次年10月(九月)谕令各省督抚在省会筹设咨议局,作为地方的咨议机关,“并为资政院储才之阶”。1908年7月(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公布了《咨议局章程》和《议员选举章程》,并限一年内成立。各省议员名额不等,最多者如顺直(今北京及河北),一百四十名;最少者如吉、黑等省,仅三十名。

有关“咨议局”的历史故事

  • 清末为何要设立咨议局和资政院?咨议局和资政院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并宣布准备实施宪政。在此背景下,1909年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成立了具有省议会性质的咨议局,1910年又在北京成立了具有国家议会性质的资政院。山东咨议局清朝的最后十余年,除了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党外,立宪成为朝野多数人的共识。1905年的日俄战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