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称“中日军事协定”。北洋军阀政府与日本签订的卖国协定。1918年5月16日日本陆军少将斋藤季治郎与段祺瑞政府的代表靳云鹏在北京秘密签订。主要内容有:中国与日本采取共同防敌的行动;战争期间日本军队可以进驻中国境内,日本军队在中国境外作战时,中国应派出军队支援;作战期间两国互相供给武器及军需品。
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
有关“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的历史故事
1918年05月16日: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
俄国十月革命爆发后,引起了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日本也参与干涉并趁机扩大在华利益。1918年初,日本参谋次长田中义一和北京政府驻日公使章宗祥商谈中日军事行动问题,不久,日本外务大臣本野和章宗祥交换了关于“共同防敌”的照会。5月16日和19日,中日两国政府代表先后在北京签订了《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
1918年5月16日: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
俄国十月革命爆发后,引起了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日本也参与干涉并趁机扩大在华利益。1918年初,日本参谋次长田中义一和北京政府驻日公使章宗祥商谈中日军事行动问题,不久,日本外务大臣本野和章宗祥交换了关于“共同防敌”的照会。5月16日和19日,中日两国政府代表先后在北京签订了《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