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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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王莽改地名幅度很大,但仍只占全国地名系统的小部分,是州改名合理性、郡改名复杂性与县改名混乱性相结合的复杂事件,不能简单论断。王莽改地名体现出不平衡性,在层级上主要集中在郡,在地域上北多南少,西多东少。改名与命名是有区分的,这两者都是王莽整体执政方案的一部分,主观上有通盘考虑,而改名是施政需要与“应经”擅改的结合,是进步性与危害性的结合。
关键词:王莽;地名;更改;政区沿革
王莽执政时期,曾经大规模更改全国州、郡、县各级政区地名。谭其骧先生在其著名论文《新莽职方考》中,对更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证和记载,使我们有了一份详尽的新莽一代政区地名资料。但是,在谭其骧先生完成了“是什么”的工作之后,我们有必要对这个时期的地名更改问题做进一步研究。古代传统观点认为,王莽乃篡臣、周贼,其所作所为为人所不齿,“又动欲慕古,不度时宜,分裂州郡”,因此作为其治国政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改地名完全是其疯狂不可理喻行为的一部分;近代以来,虽有学者逐步客观分析王莽其人其事,甚至提其“进步性”,试图为其翻案,但说到郡县更名一事,仍认为王莽主要就是为了“应经”而改,没有任何意义,大多都是笼统而言“繁琐”、“极复杂之能事”,没有定量具体分析。近年来,徐鸿修对王莽郡、县改名的总数进行了简单统计,并与秦始皇改地名进行比较,认为王莽改地名“处处表现出任意胡为的荒谬性”、“随心所欲”,改名之所以失败是因为“违背了地名演变的客观规律,企图用形式主义的改名来变革现实。”这是对王莽改地名研究的新进展,但是仍然没有分层级、区域进行具体分析,没有注意到更改各级地名之间的差异性、不同地域地名更改的差异性。因此,本文试图根据谭其骧先生的研究进行统计分析,深入探讨改名的具体数据及其所体现的分布规律和王莽的政策取向之间的关系。
根据《新莽职方考》所记资料,我们把研究的时段放在王莽执政的前期,即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至新莽天凤元年(14年)。所谓改地名,王莽改的是汉平帝元始二年(2年)的地名,也就是《汉书·地理志》中记载的西汉末期郡县地名。据笔者统计,在这13年中,州一级地名变更仅有2起,占新莽12州部的16.7%,变化不大;郡国的总数由元始二年的103个变为天凤元年可考的116个,变化不大,但在天凤116郡中曾更名或新设的郡达到91个,未改名的25个,改名幅度高达78.4%,可以说绝大多数郡都经过了名称变动;县的总数元始二年的1587个变为天凤元年可考的1585个,其中曾更名或新设的县为730个,未改名的855个,改名幅度为46.1%。有了上述的基本数据,我们会发现,笼统说“大幅度改名”、“绝大多数地名都更改了”是不对的,必须要分具体情况。总体而言,把三级地名相加,总共1713个地名,改了823个,改动幅度为48.0%,虽然很惊人,但毕竟不是“大部分”,而是“小部分”,事实证明,多数地名并未更改,更何况这个数字还包括大量的新增政命名,严格来讲并不算改名。这不是偶然的,这一点后面会加以说明。
01
州名沿革的合理性
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将全国划为13州部,即凉州、豫州、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益州、幽州、并州、交趾、朔方,武帝征和四年(前89年)设司隶校尉部,习惯上称为“十三州一部”。虽然此时“州”只是监察区,并不是政区,但从地名角度看,已成为全国十四个大的地理区域的名称。
王莽执政后,撤司隶校尉部,朔方为匈奴所占,仅存12州部他对这12州部进行了如下调整:
(一)通名调整
即将州部的通名全部调整为“州”。所剩12州部中,只有交趾不是“州”,因此改“交趾”为“交州”。据《汉书·王莽传》记载,王莽对州部进行调整时说:“臣又闻圣王序天文,定地理,因山川民俗以制州界。汉家地广二帝、三王,凡十三州,州名及界多不应经。《尧典》十有二州,后定为九州。汉家廓地辽远,州牧行部,远者万余里,不可为九。谨以经义正十二州名分界,以应正始。”这段话历来作为证据证明王莽此举是为了“应经”(当然,“应经”是他篡汉夺权的需要),可是在此处,王莽此举客观上具有进步作用。这是因为,无论“州”是不是政区,作为大的地理区域的通名已成为事实,将“交趾”改为“交州”,从法律上确立了“州”作为大区的标准名称,非常统一和规范。这并不是“应经”而改,有学者指出“交趾”虽不“应经”,但好在“交”字还应了“宅南交”一典,也算应经。果如此,那么就无法解释为何还会存在“交趾郡”,为何在大幅度改郡名时不改交趾郡之名。此外,改为“交州”,在地名角度上看,也能有效避免“交趾部”与“交趾郡”相混淆。东汉魏晋,“交州”一直沿用,就很能说明其合理性。
(二)专名及区划调整
改“凉州”为“雍州”,并包含司隶校尉部之三辅地区。所谓“州名及界多不应经”,大概指的就是凉州。汉武帝元封五年设十州部时有凉州,但《禹贡》、《尧典》等无凉州,并且“界”在华山,包括了司隶校尉部西部三辅地区,因此,改“凉州”为“雍州”,既是“应经”的需要,同时从地域范围来看,包括了三辅地区,再称“凉州”就不准确了。光武后虽改回,但东汉末年直至魏晋又再次改为“雍州”,能够在一个侧面说明其合理性。同时,由于司隶校尉部的裁撤,豫州含有了包括原司隶校尉部东部的河地区。比较奇怪的例子是“益州”,为何不改为“梁州”以“应经”,而是沿用武帝故事,这也能说明王莽并非一味乱改,他并不糊涂,他有他的全盘思路和政策,虽然不一定正确。
虽然“九州制”今天看来并未真正实施过,乃是古人的行政区划方案,但在王莽看来,就是理想的行政区划方案。笔者认为,所谓“应经”,实质是想实行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制度,以政权意志愿望作为地名命名方式,名称上的更改乃是表象。王莽设有州牧,州牧有“行部”,而且还认识到“汉家廓地辽远,州牧行部,远者三万余里,不可为九”,这些都说明他不是一味追求托古应经,是有其考虑的。汪清也认为,“王莽统治时期是州制变化的重要时期”、“名为托古,实则有许多是创新,为后世之滥觞”。至于王莽的州是不是政区,与本文无涉,暂不讨论,但是州作为地方一级行政区划名称,在新莽一代,的确固定下来了。
总的来说,这一级地名他变动极少,如前文所述,变的也自有其合理性,并被后世所沿用。站在一个国家的高度,最高一级地名变动少,可以保证其稳定性,并且王莽关于州的一系列政策“大大推进了中国秦汉以来地方郡、县二级行政体制向州、郡、县三级体制的演进过程”。
02
郡名更改的复杂性
如前所述,在新莽天凤元年可考的116郡中曾更名或新设的郡达到91个(其中新设的15个,罢左冯翊、右扶风二郡),未改名的仅25个,改名幅度高达78.4%,可以说绝大多数郡都经过了名称变动,这是郡这一级地名变更复杂性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从地域范围来看,每个州都有郡名更改的现象,但呈现出极不平衡的特点,如表1所示:
从上表可见,总体呈现北多南少,西多东少的分布格局,南方的扬州、交州改动很少,处于50%以下,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是因为当地政治、经济相对稳定,相对“无事”,除了部分地名他认为“不应经”或者有政区调整需要以外,甚少改动。这说明王莽改地名有个原则,就是不会为了改而改,而是他觉得有必要改才改。扬州的郡名改了三处,前两处是同一目的,即旧九江郡迁至旧豫章郡,类似情况在他处还存在,这也是被一直以来所诟病的,的确沿用旧名但指的是另一地,会造成极大麻烦。但是他可能认为“九江”之典在于豫章,所以站在他的角度他觉得合理。那么既然这么一改,原九江郡就必须起一个新的名称,延平郡就出现了,所以从某种意义讲,延平郡并不能算改,而是新政区命名。另一处是安风郡,旧六安国,王莽将两汉存在下来的“国”通通改为郡,变更通名,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残存的王国势力,在制度上是进步的。而六安国改为安风郡也非乱改,领内本有汉安风县。至于交州改名的三郡郁平、新广、桓合,的确属于体现政权意志愿望的地名命名方式,说为了“应经”也可。正如夏增民指出“王莽改制的实质,就是以儒学的政治理想,来解决秦汉以来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他是有一整套方案的,可行性如何不论,但不能因为他用典命名,就说他用形式主义解决实际问题。
北方的豫州与并州是郡级政区更名的重灾区,双双以100%的幅度名列第一。西南的益州也紧随其后。这三州,一个是其统治的中心地带,另外两个是与周边少数民族发生战争或摩擦的热点地区,刚好体现他的三种更名目的。一是以豫州为代表的推行新的行政区划构架,王莽在豫州及周边地区搞“六队”,无论其合理与否,总之是他的一个全面方案。对于这一点,阎步克也指出,“王莽在规划制度时,除行政考虑和集权考虑之外,······力求达到形式上的整齐和谐”。根据这个方案,豫州的祈队、右队、左队三郡出现了,而河南郡改为保忠信,置卿,如故秦内史、故汉京兆尹,每朝首善之区有别他地,无可厚非。分汝南郡置汝坟、赏都,分沛郡置吾符、延城,属于行政区划调整,与“应经”无涉,看其合理与否只能看区划调整是否合理,如果合理当然要为新郡命名,命名时采典或体现意志愿望,这与为了“应经”而改郡名是两回事。至于改梁国为陈定,如前述六安,是种进步,同样领内原就有陈定县。二是并州,体现与匈奴争夺的政治需要,并州有部分地区原属朔方,这一地区与匈奴反复争夺,因此将其命名为极富政治军事色彩的归新、获降、受降、得降、填狄、厌狄,自有其目的,增山、沟搜倒是“应经”而改。三是西南在汉夷交界处的益州,推行对外威慑招抚、对内用儒家文化镇抚的政策,地名更改完全体现这一点。在西南夷地区或交界地区,有西顺、集巂、就新;在汉文化区,则有新成、就都、导江、同亭、乐平等新的郡名体现儒家经典,同时以示改朝换代之意。这里要说到一个问题,后面还会提到,就是往往此类为了改名而改名的郡,其辖县更名幅度很小,说明王莽也担心会影响稳定。
西北的雍州的情况最为复杂。前面提到,雍州是由原凉州10郡与司隶校尉部三辅地区合并而来,原共13郡。除京兆保留外,三辅另两郡变为“六尉郡”,这与前述六队郡一样属于行政区划调整,拱卫京师,可以理解。按原三辅旧领县57,关中地区向来人口稠密,这样划分下来六尉郡一郡领将近十县,还是比较合理的。这样原有3郡,增加6郡,减少2郡,与凉州9郡相加总共16郡。分天水郡新置填戎、阿阳二郡,此外完全新增加的是西海郡,至此雍州总共18郡。王莽为了凑齐东南西北,说:“今谨案已有东海、南海、北海郡,未有西海郡,请受良愿等所献地为西海郡”,又“增法五十条,犯者徙之西海。徙者以千万数,民始怨矣。”这倒是典型的反面教材,说明其为了政治目的、为了“应经”无所不用其极乃至荒唐的地步。但是通过本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类似的例子并不多见,我们不能因为有这样的典型事例,就不加分析认为王莽所有更改地名的行为都是荒唐的。可以说前面所说的8个郡,其实都不是改名,而是政区调整命名。再来看原凉州九郡,天水分置填戎、阿阳,属于政区调整。张掖、设屏类似前述九江、豫章的情形,虽是政区调整,的确造成不便。安定、金城未改,辅平、敦德、威戎、厌戎体现的是对内对外(严格说是少数民族)政策,与益州类似。总体来看,雍州地区是由于政区调整情况复杂才出现许多新郡名称的。
徐州、荆州、兖州、冀州、幽州、青州在地理上属于东部沿海地区,在上表所统计的郡名变更幅度中属于中游水平,同时也是西汉以来分封王国的密集区域,它们的郡在更名原因上也具有相似之处,即多因为王国改郡而出现新的郡名。此外,政区调整、“应经”而改也占一部分,其情形与前文所述他州类似,不再赘述。
03
县名更改的混乱性及各级地名更名的关系
前文已经提到,新莽时期县的总数可考者1585个,与平帝元始二年1587个大致相当,其中更名的、新设的县730个,占总数的46.1%,不到一半,和郡级相比,更名幅度小很多,政区调整、增设的情况也不多。这一方面说明作为统治基础的县的更名相比之下更加慎重;另一方面,也说明前文所述观点,即有目的的改名在政区调整较小的情况下,相应也就减少了。但是县级政区改名也有其特点:
(一)改通名
在县级政区,将县改为“亭”的数量相当多,据谭其骧先生统计可考的112个,占730个改名县的15.3%,如改郢为郢亭。类似的情况还有加“城”、“陵”、“治”等,都属于改通名或使其具有通名性质。而改县为“亭”的做法属于有目的的政区方案的一个组成部分,既改为亭,沿用旧专名也好,专名通名同时新命定也罢,都属于王莽有目的的行为。这种行为产生了一定的效果,和其他改名现象不同的是,到了东汉还有一定影响,说明有一定社会认可度。应劭在《汉官仪》中描述光武初年的情形时曾说:“鄣塞破坏,亭队绝灭”,说明此通名与“队”这一带有通名性质而转化的专名都成为描述政区地理实体的名称而被逐渐接受。
(二) 随意命名
如果说郡这级地名虽说改动大但很多都还有其政策目的的话,县就刚好相反。前面说过县的政区调整不大,县这级地名的更改绝大多数是为了显示不同,为了改而改,这也就是历来王莽改名大受诟病的原因之一。谭其骧先生在《新莽职方考》附文中对王莽更名的方式进行了归纳,如反义、加字、减字、改汉为新等。如将“无锡”改为“有锡”,“潭中”改为“中潭”,“长安”改为“常安”等,不一而足,在此不再赘述。需要指出的是,这些都属于没有意义的更名,非常有害,而这些情形多体现在县级政区中。
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全国地名系统各个层级之间有相互的关系。刚才已经初步提到,王莽已经改过郡名的地方,往往县名更改幅度不大,那么,州、郡、县三级地名,新莽时期更改的情况,有没有一些内在的关系呢?我们来看表2的统计数据。
从表2可见,与表1一样,并州各县改名的幅度同样位居第一位,这是由于前面所述原因,即与匈奴反复争夺该地区以后,无论政治、军事需要,还是政区的析置调整,幅度都非常大,加上经过战争,本来就已经十分混乱,王莽认为重新定名调整反倒十分适合。
最少的依然是交州,交州地远人稀,王莽无论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无法重视该地区,王莽“重视”的方法之一就是将地名变更纳入其全盘计划,既如此,交州郡、县变更均最少,就不难理解。此外,作为州这一级地名都已经改了,如果王莽的确存在“应经”的思想,也达到其目的了,不用再多生事端。
同样改了州名的雍州,情况却不一样,县级政区更名幅度非常大。这与刚才所说的改了州、郡,相应改县幅度小并不矛盾。因为前文已分析过,雍州改州名、郡名多是因为政区调整需要,在王莽的方案中是不得不改的,然而作为离他最近的地方,他仍然希望在京畿之地随处体现其“应经”思想以及改朝换代的新气象。
益州的情况刚好与郡级政区更名相反,在县级政区中名称变动较少。这是因为当地既是需要对少数民族体现新政权威德的地方,同时也是重要的经济区域。既然郡一级政区都已经达到目的了,县级还是稳定为好。
处于中间位置的各州,前面说过,都是既有政区调整而改名的情形,又有体现“应经”思想及为改而改的情形,既然郡改动不算太多,县改动幅度中等也算平衡。此外,这些州都是比较稳定的统治区域,处在内地,王莽可能认为也不会因为改名而出现什么大的问题。
总之,无论改名的对与错,王莽都基于一定的目的,对可能造成的问题还是有所考虑,往往郡级更名幅度大相应属县更名幅度小;在新政区命名中优先考虑领内原有的合适地名作为新政区地名。要严格区分调整政区后对新政区的命名采用儒家经典中的语言进行体现政权意志愿望的命名方式和貌似“应经”的擅改。王莽对州、郡通名进行了统一,取消了“部”、“王国”等同级地名通名,符合历史发展潮流,具有进步性;但对于某些地名的随意更改,却带来了诸多消极影响。
作者:何畏
来源:《文山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
选稿:何铂羽
编辑:吴雪菲
校对:檀金玲
审定:何雨桐
责任编辑:邹怡思
(由于版面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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